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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指转发女性好友照片造黄谣,律师:涉嫌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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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 17: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广东东莞一网友发文《我突然被54万人看了裸照》,表示个人照片及隐私信息被高中同学陈某匿名散播在网络社交平台。陈某还用当事人的生活照,拼凑其他女性裸照发帖侮辱,使她莫名受到很多陌生男子的骚扰。
作者表示,她和陈某只是同学,以前曾反感过陈某自以为是的越界行为。
立案告知书。图源水印
九派新闻查询发现,当事人在微博发布的《立案告知书》显示,12月1日,此事警方已经立案。
据澎湃新闻报道,12月2日,陈某已被刑拘,其所在的公司也回应称已将其辞退。
针对此事,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若此事确系陈某所为,其行为已涉嫌侮辱罪。该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谭敏涛解释称,虽然该罪属于自告罪,不告不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调查。“陈某将受害人的生活照和其他女性的裸照拼接,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仅影响受害人的声誉和正常生活,导致受害人被他人骚扰,并且,其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因此构成侮辱罪。”
其还表示,如果陈某被提起公诉,当事人可以向陈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某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九派新闻记者 温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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