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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罚单”可有,“卖急违停”少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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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4 10: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面对违停车辆,湖北襄阳民警开出一张“温情罚单”。12月13日,有车主因孩子发烧急送医,在找不到车位的情况下路边违章停车并留下字条给予解释。民警商量后,决定留下一张空白罚单,并写下“警告一次”四个字。(12月13日澎湃新闻)

常闻许多车主为停车受罚鸣不平:自己因有急事就停了一会,回来便发现已被贴了罚单,感觉这交警是不是躲在一旁“守株待兔”似的。更有一些车主,明知违停不对,就先写张字条说明情况,希望交警看到了能网开一面,结果人家照罚不误后,同样也会嚷嚷起交警的执法缺乏人情味、不够人性化云云。那么,这次襄阳交警开出“温情罚单”,是否真的就皆大欢喜了呢?我看,这也需要审慎叫好。

无疑,比起不问任何情况的违停必罚,巡查交警若能多些宽容体谅之心,对某些车主留条在先且尚不太影响交通的短暂违停,或给予延时开罚,或选择警告提示,显然散发着执法温情与暖意。所以,如湖北襄阳那样,交警开了一张“温情罚单”贴出不久,迅即就给路人拍了传到网上,并形成不小的良性舆情效应。但我还是要说,交通规则不是“橡皮泥”,规定不让停车,自然有不能停车的道理,违规停车本身就不对,为此受罚再怎么狡辩也站不住脚。换言之,若将寄望于交警会开“温情罚单”视作“违停偏方”,那就走错了路子,也用偏了心思。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严格执法的交通管理之中,当然也容许存在一定的“温柔以待”。检索网上报道,各地同样多有预留字条式的“卖急违停”。比如,有的车主为了接送孩子上下学,会在车窗上贴张“保证只停5分钟”之类的留条,但结果却往往“不守信用”,被交警写上“我等了你十多分钟”的解释后,再贴上了一份依规开出的罚单。这说明,“卖急违停”确实不能一概轻信,有的或许“忘了约定”,有的则可能纯粹是想“碰运气试试”——但不管怎样,这其实已是一种“消费诚信”的错误行为了。

“温情罚单”可有,“卖急违停”少试。不能说留张字条短暂违停的做法绝不可有,但须明白,交通管理的前提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纵然有些地方的交警能根据实际情况,适度人性化操作地开出“温情罚单”,而违停车主则应想到,无论交警最终有没有“卖个人情”,要说都是自己需要面对和承受的结果。否则的话,倘若“卖急违停”到处复制,且屡试不爽,恐怕连很多车主自己也要大喊“打假”了。

有些“卖急违停”尽量少试,有些“告急违停”则莫忘及时留条。据报道,在山西晋城市红星街和景西路交叉口执勤的王力,曾因执法过程中一个小小的举动,被众多网友誉为温情执法的好交警:当时,有辆故障车违停路边,并留了张“我是车不行,请交警原谅”的纸条,他便在条子上回复“请尽快修车”,如此互信和互谅,迅速就传遍了朋友圈。实话实说,这才是“违停留条”该有的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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