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听一位警察朋友说起两件事,听完之后,我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事情本身有多么严重,而是因为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已经突破了做人最基本的底线。如果连这样的行为都可以不被追究,那法律的威严何在?社会的公序良俗何在?
第一件事,一男子驾驶电动车追尾小车,责任毫无争议,他负全责。事故中他脸上擦破了一块皮,社区医院医生明确告知并无大碍,搽点红花油即可。可他不依不饶,坚决要求拍片;拍片结果出来,医生再次确认无碍,他仍不罢休,强行要求住院。住了两天,医院床位紧张,催促其出院,他拒不配合,随后竟然报警100多次,声称“医院不给治伤”。诸位听听,这是人干的事吗?这不是维权,这是撒泼;这不是有理,这是无赖!100多次报警,浪费了多少警力资源?占用了多少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求救通道?这种行径,已经不是“无理取闹”四个字可以概括的了,这是对公共资源的公然劫持,是对法律权威的赤裸裸挑衅!
第二件事,两名女子在公司打架,未使用任何器械,属于轻微治安案件。派出所依法调解,结果打输的一方张口就是20万元赔偿。20万!就因为一场双方互殴、仅仅是轻微伤的冲突?调解失败后,两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按理说,法律已经给出了处理结果,事情就该到此为止。可这位“打输了”的女子呢?拘留期满出来后,竟然又跑到原公司大吵大闹,向与打架事件毫无关联的老板继续索要20万!请问,你的伤是老板打的吗?你的委屈是老板给的吗?公司与你的私人冲突有什么法律关系?这不是维权,这是敲诈!这是流氓行径!
这两件事让我深感悲哀——悲哀的不是有人受了伤,而是有人把自己的尊严踩在了脚底下。人活一世,谁不会遇到点磕磕碰碰?谁不会有点矛盾摩擦?但做人要有底线,做事要讲道理。得理且饶人,那是气度;无理还耍横,那是下作!你脸上紫了一块,就要住院;你打架输了,就要20万——请问,你的尊严就值这点下作的手段吗?
我们提倡和谐社会,提倡化解矛盾、互谅互让,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双方都有基本理性和道德自觉的前提之上。对于那些把“闹”当饭吃、把“赖”当本事、把法律当软柿子捏的人,我们绝不能退让,绝不能姑息!
对那些赖在医院不走、浪费医疗资源的,医院要依法清退,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理其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该拘留拘留,该罚款罚款;对那些以“索赔”为名行敲诈之实的,法律更要亮出利剑——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哪一条不够你喝一壶的?既然他们不要脸,那就让法律教他们做人;既然他们不懂什么叫底线,那就让惩戒告诉他们什么叫代价!
我们决不能被“谁闹谁有理”“谁赖谁受益”的歪风邪气所绑架。依法治国,绝不意味着纵容无法无天;以人为本,绝不意味着纵容无赖横行。
在此,我也奉劝那些动辄耍赖、动辄闹事的人一句:这个世界不是围着你的伤疤转的,法律更不是你手中的提款机。做人的尊严,不是靠耍横赢来的;社会的尊重,更不是靠撒泼换来的。
你有本事无理取闹,法律就有本事让你付出代价——记住,每一次无底线的耍赖,都是在给自己的未来埋下一颗炸雷。做人,还是要有点底线,留点脸面。否则,终有一天,你会为自己的下作付出你根本付不起的代价!
相关阅读
一位教师的仁爱之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