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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正式成立。10月23日,浦东法院举行少年审判15周年主题活动,回顾总结经验与成果,探讨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创新发展之路。 据统计,2010年9月至2025年8月,浦东法院累计受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28289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74.3%、刑事案件占比8.1%、行政案件占比1.4%。这些案件中,既有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追责怠于履责主体的“硬举措”,也有以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柔性干预为特色的“暖实践。 上海浦东居民杨某军与妻子曹某离婚后,儿子杨某某由杨某军抚养。然而,杨某军长期以“重磅刺激”为名对儿子实施家暴,包括大冬天浸冷水、殴打致其骨折等。曹某曾多次劝阻,但没有效果。 2024年6月14日晚至15日凌晨,杨某军因杨某某作业错题,持电线抽打、哑铃负重片砸击其身体,致杨某某多处挫伤渗血,杨某某逃至邻居家并报警。 6月16日周日中午,浦东法院接到区妇联通知:杨某军虽承认家暴,却以自己有抚养权为由,拒绝放杨某某离开,孩子面临二次伤害。浦东法院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赶赴现场,同时联系在浦东36个街镇均设有社工点的中致社派出街镇社工,与妇联、派出所等开展联席会议。 面对杨某军“抚养权归我”的强硬态度,法院明确杨某某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条件,依据多方联动原则,推动各方快速达成“优先制发保护令”共识。 当日虽为休息日,法院启动立审执绿色通道,联合公益律师1小时内完成立案。15时许,浦东法院法官在派出所听证,依托派出所、医院固定的证据,认定申请合法。16时,法官宣读裁定:禁止杨某军家暴,杨某某暂随曹某生活;17时电子送达,民警护送母子回家;18时,派出所、妇联反馈隐患排除。 案件裁定后,中致社街镇社工并未退场,而是联动法院和所在街镇, 为杨某某开展社会观护,提供心理疏导。后续曹某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 法院结合中致社社工的家事调查情况,充分考量杨某某成长需求,支持变更抚养权。目前杨某某已随曹某共同生活。 浦东法院介绍,这次事件能在8小时内迅速解决,离不开各方力量参与的未成年人“1+36+N”机制建设。为此,浦东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局、共青团区委、妇联共同发起成立“春天的蒲公英”未成年人守护联盟。今后将通过七大协同行动机制,整合保护资源,构建“政府保障、社会支持、司法护航、专业服务”的全方位、多层次、闭环式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来源 | 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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