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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消费明细考核”,教育引导不应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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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6 11:5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月23日,广州一民办高校要求学生提交消费明细用于考核引关注。该高校学生称,学校于23日班会通知,要求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在本学期内完成考核内项目。多名该校学生表示,学校相关要求侵犯隐私,影响个人生活。24日,记者从涉事高校广州理工学院处获悉,相关内容非硬性要求。针对学生反映部分项目侵犯隐私等问题,上述工作人员称学校会对细节内容做调整。广东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核实相关情况后将进行督促整改。(2月24日《新京报》)

在此事件中,校方或许是希望通过消费明细来了解学生的消费习惯和生活状态,从而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虽然初衷是好的,但这种做法存在诸多不宜。

从学生的角度来说,消费明细属于个人隐私,学校管理应当尊重学生隐私权。即便校方解释,并非硬性要求,但在其他条件都不满足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存在部分同学牺牲隐私“被迫”提交消费明细。这无异于是一种隐性绑架。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隐私权,而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更应引导学生保护好自身信息,而不是以考核之名,行侵犯隐私之实。

从考核方式本身来看,其合理性也有待商榷。一方面,仅仅通过消费明细作出判断,可能是片面的,不排除有学生为了满足条件从而在短时间内改变消费习惯,打造“节约人设”;另一方面,这种方式很可能让学生对学校产生抵触情绪,从而降低依赖感和信任感。

教育的边界在何处?这个问题值得深思。学校在实施教育行为时,应当以法律作为红线,不应超越法律界限;而教育行为的策略制定,更须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符合其身心发展规律,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教育效果,而采取一些过激或不恰当的手段。

高校要求学生提交消费明细用于考核,是一记警钟:教育引导的过程中不应越界,急于求成只会适得其反;守得住底线,才能培养得出人才。

作者:潘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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