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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多家企业违规销售“统筹险”,不容非法保险野蛮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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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热线400-800-0088陆续接到很多车主反映,他们本打算买车辆商业险,买到的却是所谓的“统筹险”。出售“统筹险”的公司名称里含“泰康”“平安”等字眼,以正规保险公司的名字混淆视听。(11月27日《中国之声》)

所谓车辆统筹保险,是指被统筹人与统筹人签订合同,约定被统筹人按标准缴纳统筹费用后,其营运车辆因遭遇交通事故等发生的经济赔偿,可从交通安全统筹费中获得补偿,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一种互助行为。

然而,这类“统筹险”,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保险,不受《保险法》保护,发生事故后时常无法赔付,理赔纠纷只能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早在2022年8月2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其中明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不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同时,统筹公司也并非保险公司,存在着监管真空,一旦资金断裂,消费者往往欲哭无泪,会严重损害车主的合法权益。

其实,“统筹险”已野蛮生长多年,早些年只在汽车运输行业内部销售,后来利用低价优势,逐渐向网约车、出租车司机等商业保费较高的群体扩散,到现在竟然已经开始由保险中介卖给普通车主,涉及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此类变相销售违规保险的公司已经超过2000家。

车主之所以对“统筹险”情有独钟,除贪图便宜外,很大原因在于运营车辆投保难、保费高等,这也从源头上催生了统筹业务的“蒸蒸日上”。也因此,2021年12月,原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营运车辆保险承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积极主动为营运车辆提供保险服务,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拒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行为。

遏制“统筹险”野蛮生长,首先,保险公司需要考虑降低营运车险出险率、赔付率,完善车险市场的产品与服务,为车主提供多元化选项,从而挤压高风险统筹业务的市场生存空间。其次,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对车辆统筹业务的监管,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此外,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掌控车辆统筹业务的相关情况,由此产生各类经济纠纷,及时化解掉。

当然,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应提高警惕,多长点心眼,了解车辆统筹与正规车险产品的区别,要货比三家,避免被误导购买,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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