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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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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0 21: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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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房前屋后种瓜种菜”“不让农民晒被子”“焚烧秸秆罚款过亿”“种地需要凭证书”……最近,中国互联网平台上反映农村执法问题的帖子大量涌现。
联想到城市里的“城管”,一些网民将农村执法人员称为“农管”,并大呼:“农管来了!”
“农管”到底是些什么人?执法过程中又出现了哪些问题?
“农管”什么都管?
带着“农管”标签的视频与图文,最近在抖音等社交平台上大量出现。
网名“老马识路”的黑龙江网民4月12日发帖称,当地农业执法大队要求他哥哥的鱼塘整改,理由是在四周栏杆上种玉米豆角影响美观,还说鱼塘周围的树如果太茂盛,也要修剪。
网名“往事如云烟”的江苏网民4月10日反映,当地执法人员不让他在自家树上栓绳晒被子,视频可见,有疑似执法人员将树上的绳子扯下。

河南网民“河南偃师美丽哥”则分享了当地“农业证”考试现场,只见农民在围起来的地里按规定劳作,旁边有穿着制服的考官在纸上记录。另有河南网民晒出绿皮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去年4月30日的一则旧闻也被广泛转发,据新华网当时报道,自2022年开年以来,湖北省5000多名农业执法人员先后开展了农资打假“绿剑行动”、渔政执法“亮剑行动”,累计办理案件3179件。
另一个热传的帖子来源是中新网,这则今年3月3日的报道称,对秸秆禁烧管控不力、出现大面积露天焚烧现象,黑龙江省各市地公安部门去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行政拘留了185人。
官方澄清部分信息
对于“农管”,多数网民表达质疑:“我爷爷种了一辈子地,还要考证?”“自家树上晾衣服都不行,下一步是不是要管到屋里了?”“城里有城管,农村有农管,什么都要管。”
中国官方部门对其中部分信息做了澄清。中国农业农村部4月15日回应网传说法称,“禁止房前屋后种瓜种菜”“不许村里养鸡养鸭”等,并不属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上文所述的黑龙江禁止烧秸秆,网上有消息称当地罚款收入达1.782亿元(人民币,约3500万新元),对此,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凤华4月19日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说:“1.782亿是直接扣拨地方财政资金,跟焚烧秸秆的农民本人无关,此次对农民并无实际处罚。扣拨的资金我们最终还是‘用之于民’,用来奖励那些禁烧工作推行较好的地区。”
至于河南“种地要考证”一事,官媒《农民日报》澄清,除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等特定职业外,中国农民务农不需要任何证书,更不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等部门都在积极开展农民培训,提升农民素质能力,有些地方还发放了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等,但绝对不是从业的“许可证”,不会成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入门槛。

初衷和目的
中国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初衷,源自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要求,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并且提出,将农业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执法队伍整合,实行统一执法,由农业农村部负责指导。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去年11月经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去年底,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已按要求组建完成。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4月19日在《新京报》上撰文称,近期网上热炒的“农管”并不是一个什么特别的新生职业,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一直存在,只是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后,组建了统一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给人新鲜感而已。
文章指出,组建统一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主要出发点是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有利于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规范执法人员行为。
《农民日报》4月20日刊登的文章也说,执法队伍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是“优化组合”,没有额外增加编制、人员等。
文章强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职责是法律规定的,主要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并不是什么事都管,也没有任何收费职权。至于统一着装,则是中国国务院明确规定的,为的是亮明身份,被执法对象才能知道是谁在执法,也方便群众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

如何纠正执行中乱象
尽管中国官方对一些消息做出澄清,但网上流传的种种乱象,确实反映出现实执行层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红星新闻4月18日的评论文章指出,要想彻底打消民众的疑虑,一方面要加强这支队伍的培训,让他们在执法时心存敬畏,敬畏法律法规,敬畏世道人心;另一方面构建严格约束机制,对越界执法行为零容忍,同时建立行之有效的举报机制,加强执法督查。
文章写道,中国农村与城市存在明显区别,群众的法治素养不一样,再加上一些农村受传统习俗影响较深,且有独特的风土人情。这就要求“农管”在执法时应拿捏好分寸,充分考虑对人心的把握,如果过于峻厉,一味追求执法效果,而无视特殊的语境,可能适得其反。

澎湃新闻4月19日也发表社论指出,以“农管”为标签的这场网络传播事件,是对当下农村工作当中一些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官僚主义、朝令夕改等问题的集体吐槽,这是值得关注的警报,要从中读懂民情民意,打捞芜杂传言背后的真实诉求。
文章写道,农村综合执法队伍刚成立不久,要防止其在基层被念歪了经、盖歪了楼,也要警惕有人“拿着鸡毛当令箭”,把“农管”当成基层越权、滥权、折腾农民的“虎皮大旗”。要为“农管”正名,光说那些不得人心的事不归“农管”管还不够,还得彻底管住闲不住的手,还要把事实上行使基层治权的村委会、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关进“权力的笼子”。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陈明在《新京报》发表的评论中建议,有必要在农业农村部层面组建一个农业执法管理局或者农业执法监督司,以加强对各级各类农业执法行为的指导监督。
“农管”不能步城管后尘
这次“农管”引起的舆情,让很多人联想到城管。多年以来,诸如“城管砸摊”“城管打人”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城管一词在中国民众心里的印象非常糟糕。“农管”要想摆脱负面形象,就要吸取城管的教训,避免过度执法、粗暴执法。
往更深层面说,城管也好,“农管”也好,根本上是基层治理的思路问题,如果一切都是为了“管”,就难免产生形式主义、权力寻租等问题。“管”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甚至不是必要的手段,目的应该是引导和促进良性发展,在中国经济面临诸多挑战、需要从低谷中反弹的当下,这点尤为重要。很多时候,少“管”一点,也许更好。

作者: 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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