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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献血有指标领导献血靠自愿,耒阳教育局咋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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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0 18:28: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湖南耒阳一教师向媒体反映,耒阳市教育局9月下旬下发通知,各学校按比例完成献血指标,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学校)给予适当扣除绩效分,但是,耒阳市教育局机关献血任务分配一栏却显示“自愿”。引发舆论关注后,教育局回应考虑不周,绩效考核只是“出文件的时候是想给学校加点压”,不会实际考核。
耒阳教育局能火速改弦易辙,知错能改,也说明教育局实际是清楚这份通知的问题所在。但问题并不是一句“考虑不周”就能解释得通的。
耒阳市教育向学校发文摊派献血任务且与绩效挂钩。图片来源:上游新闻
到底是考虑不周,还是一开始就未曾考虑过教师的权利和权益?为何学校有指标,而机关只是自愿?为何机关的领导干部不是带头献血,而非要等到“基层献完血以后,机关肯定会献血”?领导干部不带头,反而以绩效威胁老师,也不考虑一些学校老师以50岁年纪为主的特殊情况,一刀切式的指标摊派,以公益的外衣,作出伤害老师权益之事,实在是有损无偿献血这件光荣的事情。
无偿献血本身是好事。教育局的初衷是好的,但摊派指标且以跟绩效挂钩做要挟的做法实在令人齿寒。问题的本质还是在教育局的官僚作风上。耒阳教育局的通知将本身一件做好事的倡导,变成了权力的摊派,而且权力者在其中还只是“自愿”。教育局枉顾教师的权利和权益,用绩效相要挟,这不是什么无偿献血,而是一种“强制抽血”。
实际上,不少地方教育部门也带有这样的官僚作风,导致老师的权益屡屡受损,被侵犯的又何止身上的血。有些地方会克扣老师工资作为教育基金,摊派捐款,还有一些地方侵犯的则是老师的时间,摊派不少行政任务。
教育是国之大计。教育部门负责教育政策,教师负责教育实践,从本质上讲,教育部门应该是教师与学生的服务者。然而由于教育部门掌握着老师绩效考核的权限,原本的服务者常常暴露出官僚主义的底色,老师权益就在这一次次的“考虑不周”之后被忽视,被侵犯。
上级部门的指令,即便不是教学相关,老师也毫无反抗之力,近几年来基层教师苦不堪言。也正是教育局利用绩效考核拿捏着学校老师的权益,使得老师不得不把很多精力用在非教学任务上。
图片来源:CFP
2019年年底,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当中,已经看到了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的额外工作负担过重的问题。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布置随意。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创优评先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占用教师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
教师虽然是教育系统的,但是并不是教育部门的下属,也不是教育部门可以颐指气使的对象。占用教师的时间,从根本上讲是占用学生的时间,是对教育事业的根基的冲击,最终影响的还是当地的教育水平。
教育管理要讲教育规律,而教育规律首先得考虑教师利益。在三令五申的指导意见之后,耒阳教育局还存在“考虑不周”的情况,这绝非尊重教育,尊重教师的表现。耒阳教育局真的需要借此机会考虑考虑,为何对于教师的利益会这么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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