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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佛有益于民生?中国历史上多次灭佛的真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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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1 21: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教的传入大大的提升了汉地和藏地的文化水平和发展水平,但汉藏历史上却有过多次灭佛。基于刻板印象,有人会认为“灭佛有益于民生”,实则灭佛不但毁灭了秦制下唯一的避难所,而且败坏了佛教承担的社会福利制度。

      佛系,在常人眼中已成为无欲无求、与世无争代名词,在中国的历史上却屡遭最高统治者铁拳捶打,不仅在汉地有三武一宗灭佛,在藏区也有朗达玛灭佛。为了探究这五次灭佛原因,本文先分别从五次灭佛的经济、政治、文化因素等多个角度,分析五次灭佛的异同。

焚经坑僧:北魏太武帝灭佛

1

南北朝是佛教大发展的时代,尽管对峙的南北双方互骂“索虏”“岛夷”,却对异域传来的佛教十分宽容。不仅南方有“四百八十寺”,北方也有僧众两百万余、寺院三万余。

根据《魏书》记载,北魏太武帝即位之初,按照太祖、太宗的老规矩,常与各路高僧谈笑风生,非常推崇佛教,但这样的局面并没有长久维持。

寇谦之、崔浩分别是天师道、儒家的代表,虽然道、儒之间也有矛盾,但是面对异域传来的佛教,作为本土文化的道、儒两家还是站在一起予以抵制。崔浩提倡儒学治国,“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称佛教是夷狄宗教,信佛只会经济萧条、国力衰退。

由于亲近寇、崔等人而受到影响,太武帝最终崇奉天师、推崇儒教,他甚至改元太平真君,表明自己对偶像的态度。本土与外来文化间的冲突,构成了太武帝日后灭佛的文化因素。

崔浩所言信佛会经济萧条、国力衰退并非纯属心口开河。占编户十五分之一的僧众,不用纳租税服徭役,而好战的太武帝一直在为人力、物力不足发愁。《魏书·李顺传》载,太武帝曾问李顺凉州能否攻克,后者认为北魏国力有限,不可让民力过劳。

朝廷为了开疆拓土,磨刀霍霍向寺院。太延四年(438年),太武帝下诏“罢沙门年五十以下”,《资治通鉴》载“以其强壮,罢使为民,以从征役”,朝廷一下就获得了寺院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财税收入问题,构成了太武帝灭佛的经济因素。

财税矛盾并不足以让太武帝痛下杀手,但是不共戴天的死敌可以。相比于有长江相隔的岛夷,北方的四邻更让北魏头疼,比如,与鲜卑人同为游牧民族的柔然因长期与北魏为敌,喜获虫字旁的侮辱性称号,而让太武帝更为不爽的是,这群死敌都多多少少信佛,自己当然要在意识形态上与他们划清界限。

《续高僧传》载,北魏进攻凉州时,后者曾以僧人充军助战,后来“别付帐下”的僧人还中途叛逃,这让太武帝在心中又给佛教徒记上一账。太平真君五年,太武帝下诏,北魏上下一律不得私自供养僧人,有私匿未交出者,就等着接受制裁。

外患未平,内忧又起。太平真君六年,卢水胡人盖吴率众十万起义,得到河东(今山西永济)蜀人薛永宗聚众响应,并表呈南朝宋请求依附,得到后者支持,起义虽终为北魏重兵压制而失败,但因一度打进统治腹地、重创北魏军队,而给统治集团留下不小的心理阴影。不巧的是,卢水胡族群也是信佛的。

太平真君七年,太武帝的随从发现长安佛寺藏有武器、酿酒器具、小金库、与贵室女乱的窟室,这不仅坏了佛教的清规戒律,而且私藏武器被朝廷一口咬定是私通盖吴的证据,与贵室女乱更是触了北方贵族们的逆鳞。太武帝一怒之下,便下令“诛长安沙门,焚破佛像”,并命各地方“有讲得佛图形象及胡经,皆击破焚除,沙门无少长悉坑之”,僧众寺院一时间血流成河。与敌对势力的斗争,构成灭佛的政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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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太武帝拓跋焘非常暴力

除了以上四个因素以外,太武帝灭佛还有个人家庭方面的因素。太子受到大环境影响,一直崇信佛教。这让父子二人在佛教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并且总是采取刺激对方而造成反效果的行动。

性格冲动的太武帝,认为断然措施能够根除佛教对儿子的影响,不料推行灭佛令以后,太子竟然设法延缓政令执行,让众多僧人得以逃逸、经卷得以藏匿。更糟的是太子后来因为灭佛一事郁郁而终,太武帝万万没想到,自己一通骚操作,酿成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

另外,也必须注意到,灭佛也是太武帝文化集权战略上的一环。太武帝在位时,还下诏统一字体,兴官学、禁私学,并且干涉修史、大兴文字狱。讽刺的是,先前鼓动太武帝的崔浩,因在编史过程中使用了蔑视胡人的语句而得罪了太武帝,惨遭酷刑而死,姻亲受株连团灭。这些举措结合焚经坑僧,太武帝堪称是翻版的秦皇汉武。

太武帝的政令如同秦始皇打下的江山一样短命。在太武帝死后,新皇又恢复老一代的崇佛政策,佛教再度繁盛了起来,并且从此以后更为重视本土化。

佛道同灭:北周武帝灭佛

2

北魏后来分裂为东魏、西魏,继承自西魏的北周也发生了灭佛事件。

与北魏太武帝的情况相似,北周武帝也受到来自他人的影响。大臣卫元篙年幼时曾出家为僧,并逐渐产生改革佛教的想法,他于天和二年(567年)上书武帝,理由是“唐、虞无佛图国安;齐、梁有寺舍而祚失者,未合道也”,不信佛的唐虞是盛世,信佛的齐梁反而灭国了,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又言“利民益国,则会佛心耳”,很有《笑傲江湖》里“心佛即佛”的意味;他建议“省寺减僧”,称信徒应与世俗人士一样,可以结婚并纳税服役,还称“周主是如来”,理应受到世人崇拜。他的建议后被武帝采纳,更多是强化世俗王权的需要。

据学者推算,北周的僧侣人数占编户人口的四分之一,相比北魏更甚,北齐的僧侣人数也占其编户人口的十分之一,眼见寺院占有大批人口良田,卫元篙又善解人意地提议信徒一并纳税服役,周武帝“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的念头十分强烈。这是北周武帝灭佛的经济因素。

与太武帝面临的情况一样,武帝的死对头也将佛教当成主流意识形态,不过这个心头大患并非统治集团之外的外敌内寇,而是一直控制着自己的权臣宇文护,他曾大兴佛教。在武帝眼里,灭佛多少有着铲除政敌根基的意义。

为了给灭佛提供理论依据,他曾先后多次召集群臣、沙门、道士展开辩论。天和三年,武帝就已经在召集三家亲讲《礼记》,表明他心中儒家排在第一位。天和四年二月的辩论大会上,武帝却翻车遭打脸,因为结果是“儒教为后,佛教为先,道教最上”。

当然,辩论只是走过场,因为武帝早就给三家将来的待遇作了安排,于是他在当月的另一次集会上,表明“儒教、道教,此国常遵,佛教后来,联意不立”的文化立场,并在此后反复安排辩论,直到佛系分子在舌战中败北为止。但常人都明白,胜败乃兵家常事,凭空打嘴炮哪里可能有不出错的时候呢?建德二年年末,武帝如愿以偿,这次辩论以“儒教为先,道教为次,佛教最后”告终。

建德三年,武帝又召集释、道辩论,释家智炫击败道士张宾,武帝亲自出场指佛法“不净”,智炫没有认清形势,当场反驳,用比烂大法称道法更“不净”,结果成了灭佛的直接导火索。

就在智炫、张宾辩论的次日,武帝“初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并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三宝福财,散给臣下,寺观塔庙,赐给王公”。

雄心勃勃的武帝并不满足于现状,他还“跨省”灭佛,在建德六年攻灭北齐后,亲临北齐邺宫下令“毁破前代关山西东数百年来官私所造一切佛塔,扫地悉尽,融刮圣容,焚烧经典,八州寺庙出四十千尽赐王公,充为第宅,三方释子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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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帝接棒宇文护,传棒杨坚

带着鲜卑人跑步进入秦制

与北魏太武帝相比,北周武帝灭佛少了一份性格上的冲动因素,也没有采取血腥杀戮作为手段,但其目的更明确,就是强化王权与国力,因此不仅打击佛教也打击道教,行动的条理性也更强,对宗教组织的瓦解更为彻底,这一点也与后两次汉地灭佛有所差异。

周武帝自称其灭佛之举使得“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日盛,东平齐国,西定妖戎,国安民乐”。

收夺韭菜:唐武宗灭佛

3

北周武帝驾崩后,北方佛教不断恢复实力,到了唐代再度兴盛。唐武宗灭佛的因素具体情况则更为复杂,并且相比于北魏、北周,唐代鼓吹灭佛的人士更多,理由五花八门,当然这些因素和理由不外乎经济、政治、文化、法统几类。

从经济因素看,武宗灭佛的目的是争夺税源、役丁、田产以及金属材料。唐初的均田制不光给军户配了田,还规定和尚可分地30亩,尼姑20亩。均田制瓦解的同时,佛寺也没有吃亏,历代皇帝还有赐地,尤以武后、宪宗为甚。

庞大的寺院经济集团趁势扩张形成,洛阳一带“公私田宅,多为僧有”,长安一带“美田丰利,多归于寺院,吏不能制”,“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

寺院因免税免役属性,还成为广大逃税避役韭菜的理想场所,《资治通鉴》称“富户强丁多削发以避摇役”;根据《旧唐书》记载,代宗大历年间,都官员外郎彭堰献便在朝议时指出,僧道不耕织却有衣食,给财政造成了极大负担,这些人不但不感恩,反而“广作危言险语,以惑愚者”;敬宗宝历年间,日后推动灭佛的李德裕,又上奏泅州设坛大规模剃度一事,称“户有三丁必令一丁落发,意在规避工摇,影疵资产,自正月以来,落发者无算”;武宗在日后的诏令中,也称佛寺“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力于金宝之饰”,而僧尼“待农而食,待蚕而衣”,成为严重的经济负担,并将“晋、宋、齐、梁,物力凋凛,风俗浇诈”统统甩锅给佛教扩张。

更要命的是,由于出家人有免去赋役的特权,朝廷曾以出售度牒(皈依证)作为敛财手段,度牒一度成为硬通货,结果形成了僧众尾大不掉的恶性循环。

会昌二年(公元842年)十月,武宗开始禁止供养佛像,没收佛寺财产,要求犯法僧尼全部还俗,严格管控寺院蓄养奴婢的数量,禁其削发剃度。会昌五年,在灭佛令下达后,“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腔上田数千万顷,收奴蝉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可见,拿佛教开刀的财政效果拔群,而毁坏佛像的意图也一目了然——“天下废寺铜像、钟磐委盐铁使铸钱,其铁像委本州铸为农器,金、银、今俞石等像销付度支;衣冠士庶之家所有金、银、铜、铁之像,救出后限一月纳官,如违,委盐铁使依禁铜法处分”,土、木、石等像因为没有回收利用的价值,“合留寺内依旧”。

从政治因素看,武宗灭佛还涉及牛、李党争与法统问题。以李德裕为首的李党要求强化集权,压制藩镇、宦官与佛教势力,而与之对立的牛党则倾向于维持现状。李德裕不仅多次上书推动灭佛,其在地方任职期间,也执行了限制佛教发展。

另外,武宗本人却并非皇太子,之所以继位,据《新唐书》载,是因得到神策军护军中尉仇士良与鱼弘志的扶植。而仇士良恰好是崇佛的,武宗灭佛,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摆脱仇士良等人的操纵。

从文化因素看,唐代不乏反佛而崇儒、道的传统势力,而武宗恰巧对修道续命有特别需求。

唐初傅奕即认为佛教“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佛经是“妖书”,迷惑百姓,作恶之人“狱中礼佛,口诵佛经,昼夜忘疲,规免其罪”;韩愈亦“素不喜佛”,认为“佛本夷地狄之人……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服先王之法服,不知臣君之义,父子之情。”,佛教“断发燃顶,有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之训”,他写作《原道》、《原性》、《原人》等书,提出“道统说”;杜牧同样是反佛人士,其名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实际上并非赞美,而是对佛教扩张的焦虑与南朝亡国的反讽。

反佛人士中对武宗影响最大的,还属道士赵归真,因为武宗一直妄想修仙不老,赵便投其所好,趁机发泄他对佛教的私仇,《旧唐书》《唐语林》载,武宗“颇好道术修摄之事”,“召道士赵归真等八十一人入禁中,于三殿修金箓道场,帝幸三殿,于九天坛亲受法箓”,“罗浮道士邓元起……衡山道士刘玄靖及归真胶固,排毁释氏,而拆寺之请行焉”,在日后的灭佛诏令中,武宗便称佛教“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很明显是受到反佛思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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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法难

唐朝放弃世界帝国的定位,内卷化加剧

武宗灭佛的执行范围非常广,在唐朝统治重心之外的南方也为地方所推行,不过,程度上相当不彻底。

首先,对于相当一批寺院,仅是合并,并未彻底摧毁,敕令曰“上州合留寺,工作精妙者留下;如破落,亦宜废毁……其上都、下都每街留寺二,寺留僧三十人,上都左街留慈恩、荐福,右街留西明、庄严……”。

有些地区也没有认真执行朝廷的敕令,史载“黄河以北镇、幽、魏路等四节度,元来敬重佛法,不毁拆佛寺,不条疏僧尼,佛法之事一切不动之,频育效使勘罚,云:‘天子自来毁拆焚烧可然矣,臣等不能作此事也……’”。

灭佛之后一年多,唐宣宗即下效恢复佛教。此后,佛教内部的教派态势也发生了变化,主张“顿悟说”的南禅宗胜了主张“渐悟说”的北禅宗,并且不断占据汉地佛教市场。武宗灭佛的另一个深远影响,是导致三夷教(拜火教、摩尼教、景教)受牵连而几乎退出汉地。

灭佛兴道:后周世宗灭佛

4

经过前三次大规模灭佛,五代十国时期的佛教已经十分收敛。而长期的割据,使得百姓再度将寺院视为避税避役避战乱的避难所,这导致寺院再度成为君王开刀的对象。

首先,灭佛有清理犯罪分子的政治意图。《高僧传》记载,后周世宗早先“嫌空门繁杂,欲奏沙汰”,但由于僧人道丕的影响,反而稍许减少了对佛教的厌恶。其于显德二年五月下达的灭佛诏称“前颇紊寺院,渐至繁多……漏网背军之辈,苟剃削以逃刑;行奸为盗之徒,托住持而隐恶”,寺院已经成了匪徒逃避刑罚的脏污纳垢之所。

其次,灭佛背后是文化冲突,周世宗抑佛礼道,推崇传统伦理。《旧五代史》载显德三年“放华山隐者陈抟归山,帝素闻抟有道术,征之赴阀月余,放还旧隐”,这是世宗推崇道教的一个例证,在废佛同时,不但不禁止道教,反而大力支持。此外,灭佛措施中包含反对借佛教逃离赡养责任的条款,这也是对人伦的保护。

第三,导致灭佛的才是经济原因。当然,后周时期供养僧人的负担情况与先前已经不能相比,有学者推算平均15.6户才有1位僧人,即使僧人完全需要民众供养,则平均供养人数也当在78-93之间,打击寺院经济的收益并不明显。

不过,后周世宗与唐武宗一样,盯上了寺院的金属佛像,其称“吾闻佛说以身为妄,而以利人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于世,犹欲割截,况此铜像,岂有所惜哉”,既然佛可以舍身救人,为什么不舍铜像救世呢?他便销毁铜佛像来铸钱。

为了这个目的,《随手杂录》《杨文公谈苑》分别记载,世宗曾命人用投石机炮击真定的大号佛像,然而并没有造成任何破损,甚至亲自上阵斧劈镇州佛像。不过,铸成的铜钱到底是散给穷人,还是作他用,史书并未详细记录。

相比于前代,世宗灭佛时缺少他人的推动,也没有太强的财政需求,政治斗争方面也无明确强敌,因此世宗灭佛的手段也更为缓和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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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宋太宗北伐的失败

周世宗被寄托了太多幻想,也被推崇过度

根据《五代会要》记载,其措施主要包括:各地仅保留赐额寺院,当地无赐额寺院的,保留功德最佳者,其余一概废止,废寺之经、像、僧尼并归留存寺庙,所受物资悉归原主,各地不得加盖新寺,违者徒刑、所属上级株连处罚;臣民不得私自剃度,除非有家长监护人许可,且必须能背诵大量经文,经过上级检验才能出价,否则勒令还俗,相关师主与寺院株连受罚;逃避赡养义务者、逃奴、逃兵与罪犯不得剃度,一旦查出即逮捕,相关师主、寺院、长官株连受罚;涉及自残(如舍身、烧臂、炼指)或迷信色彩(如还魂、圣水、圣灯)的宗教活动被禁止。

当然,不限于佛教,即便世宗推崇的道教(如符箓)也在执行范围内。可见,世宗灭佛相比前几次是留有余地且较大的,并没有彻底禁绝寺庙与僧人,只是予以归并与限制,另外也打击了借佛教逃脱赡养义务、兵役、法律制裁以及宗教活动中存在的自残、迷信行为,因此也具有一定公益性。

世宗灭佛后,继承后周大统的宋朝并无大规模灭佛运动,《杨文公谈苑》称是太祖感于世宗灭佛遭报暴毙,因此不敢冒犯佛教。而儒、释、道三家以及僧、俗之间的交融也更为紧密,一方面佛教与汉地本土文化的结合更加紧密,更为重视传统伦理,另一方面广义上的儒家群体也受佛教影响,诞生了重视内心的心学。

得不偿失:吐蕃朗达玛灭佛

5

如今的藏区是佛系圣地,但在历史上也出过灭佛运动,与唐武宗差不多同一时期的吐蕃统治者朗达玛便是大规模灭佛的主导者,他也因此被称为“朗”,藏语意为“牛”,引申为佛教中的邪魔“牛魔王”。

实际上,早在朗达玛之前,吐蕃已有大臣推动灭佛,他们信奉本土的苯教,与汉地的儒、道两家士大夫一样,视佛教为外来异端。玛尚·仲巴杰辅政时,就曾下令捣毁扎玛宫和真桑拉康、改大昭寺为屠宰场、放逐信佛大臣、埋掉佛像。但这些灭佛行动规模不大、时间不长,终为佛教势力所反扑。

总的来说,吐蕃灭佛围绕佛教与苯教势力的斗争展开,在外来与本土文化冲突中,又包含了经济、政治的冲突。

佛教传入吐蕃后,一座寺院享有三户养僧的保障,且并有两十户属民。不同僧人甚至其侍者都有薪俸,其中释译师的与大臣相当,译经师的也相当于3名赞普亲卫之收入。

据《贤者喜宴》所载,赤祖德赞(热巴巾)在位时,对佛教扶持登峰造极,“赞普笃信佛法,在蕃地建修行院、讲经院和戒律院等数十座,并领汉地及藏区、热巴巾王辖区的所有人,修建拉康(神殿)千座,佛塔十万尊”,将三户养僧升格为七户养僧,如执行不力将受严惩。巨大的经济负担,使得吐蕃上下对佛教都怨声载道。

热巴巾对僧人的尊重到了狂热的程度。这位赞普曾将发辫铺开当僧人的坐垫,对刚出家的也行顶足礼,甚至世俗人士衣服上的一块黄补丁都能引起他的联想,使之行礼;他还规定,对出家人以嘴唇歪指、眼神恶视的,皆没收作案工具,盗窃法器的,八十倍罚换。

不仅是平民要忍受不公待遇,信奉苯教的权贵同样被佛教势力比了下去,热巴巾将大权交给僧人,用班第钦波贝吉云丹为却论,位在大论之上。因此,朗达玛即位后,便在苯教大臣支持下对佛教进行反攻倒算。

值得一提的是,他与同时期的武宗一样得位不正,但扶他上位的却是以韦·甲多热为首的本土苯教派系,因此朗达玛灭佛并不是为了铲除控制自己的幕后权臣,而是报恩站队,为此他还在即位不久后任命韦·甲多热为大论,其他同一派系的大臣也多担任要职。激烈的政治斗争,最终给吐蕃的佛教界带来一场腥风血雨。

朗达玛下令封停破坏寺庙,桑耶寺、大昭寺等名寺都遭泥封,小昭寺成了牛圈,在建寺院停工,其余亦遭封闭,寺内壁画被毁坏,佛像、佛经被焚毁或投河,文成公主带去的汉地佛像因过大而被土埋;僧人也惨遭清洗,中上层或屠戮或流放,普通僧众也成为担负差役的平民,幸存者逃至印度、甘青一带,或隐遁成为猎户;寺院的农奴、田产、牧场、牲口等分归世俗农奴主。

朗达玛的灭佛手段极为暴力,却并没有收获理想的效果,反而导致更为激烈的教派斗争,甚至其本人也死于刺杀,此后强盛一时的吐蕃王朝分崩离析,朗达玛的灭佛也被后人称为黑暗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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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朗达玛

而后,与汉地情况类似的是,藏传佛教也开始重视本土化,最终与苯教相互融合,反而成为藏区的主要信仰。

灭佛有益民生?

6

综上所述,三武一宗与朗达玛灭佛的因素、情形大同小异:经济上,寺院或多或少构成了财税负担,并且因信佛可以避税免役,佛教深受统治者反感;政治上,灭佛的背后总有不同政治势力的较量;文化上,外来的佛教都与本土的信仰发生冲突,但最终相互融合。

其中,汉地灭佛仅有后周武帝是佛、道一律打击,其它多是崇道抑佛,五次灭佛又以后周世宗手段较为温和,因此也有人称其是“限佛”,而不是“灭佛”。

由于获得了来自寺院的财产、人丁资源,且免去了供养寺院的经济负担,五次灭佛在不同程度上壮大了当时朝廷的国力。

不过,史家与佛教圈,各自对灭佛得出了截然相反的评价。前者认为灭佛减轻了人民负担,避免了神权统治,后者则将五位灭佛君王最终的暴毙,视为灭佛的报应。笔者个人以为,这两种说法,都有失偏驳。

首先讨论灭佛是否减轻了人民负担。

诚然,原先的佛寺由朝廷财政供养,财政又取之于租税,兴建佛寺的徭役也是加在人民头上的,因此统治者大规模推广佛教,必然加重人民的压力。但反过来也应该看到,在统治者推广的因素之外,佛教也成为不少民众逃避赋役的渠道。所谓“把人民从寺院经济奴役下解放”的说法,实属无稽之谈,因为朝廷下属的编户齐民要承担比寺院佃租更重的赋役。

北魏太武帝在位时,北魏仍实行“九品混通”的税收制度,将自耕农之一户与地主之一户作同等要求征税,导致前者的赋税压力相当之大,加剧了百姓投靠大户或寺院。

北周时,北方已经推广均田制,据《隋书·食货志》记载 :“有室者,岁不过绢一匹、绵八两、粟五斛,丁者半之;其非桑土,有室者,布一匹、麻十斤,丁者又半之;丰年则全赋,中年半之,下年三之,若艰凶扎,则不征其赋”,负担相对减轻,但也仍然存在(大司马按:其实西魏北周的所谓均田,给农民授的田并没有达到该给的数量税却照足额田地来收,民众负担依然很重)。

唐中后期实行两税法,名义上按贫富实行差额纳税,但因其“量出制入”的恶劣属性,实际上又鼓励在两税以外增加各种苛捐杂税,陆贽便称“今于两税之外,非法之事复又并存”,《新唐书》《资治通鉴》《唐会要》均载,不论是朝廷还是节度使都热衷于税外加征,盐、酒、茶、粮、漆、竹木、金属、蔬果、炭、牲畜等无所不税,以弥补各自大兴兵马的窟窿,导致人民负担不降反增,逃户现象不断加剧,至五代十国时更为严重。

另一方面,灭佛给寺院承担的福利职能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从南北朝开始,寺院有福利田与慈善机构,北魏宣武帝设馆收容近县内外的疾病,南齐文惠太子萧长懋《给孤独园记》、竟陵王萧子良《福德舍记》、《施药记》等文中亦有记载。至唐,此项公益事业发展成半官半民的悲田养病坊,济贫疗养。武后初设于长安、洛阳,进而推广至各道诸州。

武宗灭佛后,此类机构便处于瘫痪状态,李德裕《论两京及诸道悲田坊状》载“诸道僧尼尽已还俗,悲田坊无人主管,必恐病贫无告……缘悲田出于释教,并望更为养病坊”,他建议由地方上的威望人士接管,可见佛教的福利职能无法取代,至于李德裕的建议被采纳以后,悲田养病坊能否运行如初,就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此外,佛寺还提供了诸如植树、掘井、筑路、舟桥等一系列基建公共服务,当然灭佛的发起者们并不会考虑,打击佛教以后,这些基层的服务职能将如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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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承担了大量社会福利

并且运行良好

其次,再讨论灭佛是否避免社会沦为神权统治。

这个问题比上一种更为简单明了。五次灭佛中除了北周武帝之外,皆采用拉拢本土宗教打压佛教的手段,这种方式显然是不可能避免神权统治的,只是以一种神权替换另一种。何况,自商周以来,只要是自视“中华正统”的政权,从不会放弃祭天等一系列祭礼。这种天子乃上天之子的语境下,君权神授的意味,不言而喻。

君权至上的秦制模式下,无论皇帝灭佛与否,神权统治都只是君权自我兑现的一种手段,皇帝们无非是在利用佛教来控制社会,与担心佛教做大以后社会不好控制而摇摆罢了。

最后,再说灭佛皇帝暴毙是否是报应的问题。

实际上,很多反对者都会举出以梁武帝为代表的一系列反例。不过,正如前文所说,君权至上的秦制模式下,不同神权间的摇摆,只是君权实现的途径发生变化,无论这些皇帝崇佛还是反佛,归根结底只是玩弄权术,如此又焉有不被权力反噬之理?(大司马按:萧衍等部分皇帝当是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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