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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娶亲难之恨不能娶五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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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6 15:36: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挑选结婚对象,必定会考虑对方的出身,什么样出身算好呢?如果是隋唐,人们大概率会回答“高门士族”。更具体地说,就是“五姓七望”,即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和太原王氏。

  这五姓在魏晋时代,就已经很有名望。隋唐时,五姓七望更是一等一的高门。不过,五姓之内也有高低之分。初唐时,太宗令众臣修订《氏族志》,编修者在初稿中就将天下第一姓的尊位,给了山东士族的代表——清河崔氏。第二名是卢家,第三名才是李家。那还是考虑到李家是皇族,有平定四海之功。不然,陇西李氏可能连前五名都排不进去。因为李世民的侄女婿薛元超,就曾抱怨说自己人生有三恨,其中之一便是“未能娶五姓女”。后来太宗大怒,直接让人改了《氏族志》,强令自家所属的陇西李姓为第一,皇后家长孙氏列第二,崔家被踢到了第三位。

  然而,固有的观念并不会因为一部重新修订的《氏族志》而发生改变。为了同高门攀亲,以提高自家门第,唐太宗身边的一些庶族或者普通士族出身的功臣,比如房玄龄、魏徴、李绩等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以重金做敲门砖,同高门大户结亲。故此,唐代的婚姻市场刮起了一股天价彩礼的卖婚热潮。

   《隋书•礼仪》:“后齐娉礼,一日纳采,二日问名,三日纳吉,四日纳征,五日请期,六日亲迎。皆用羔羊一口,雁一只,酒黍 稷稻米面各一斛。唐朝承袭隋制,实际操作中,卖婚的高门为赚钱往往是狮子大开口。《新唐书》说唐太宗时期的大臣许敬宗为人贪财,许氏虽然不能同五姓七望相比,但是也比蛮酋冯盎家门高一点。冯盎替儿子向许家求婚的时候,许敬宗就借此要了一大笔钱做彩礼。这笔钱有多少呢?刘肃说《大唐新语》说许敬宗嫁女,纳资数十万钱。数十万钱在初唐是一笔巨款。因为依着《新唐书•食货志》:至(贞观)四年,米斗四五钱。

    五姓七望的门第要比许氏高上不少,自然这类高门嫁女所要的彩礼是只多不少的。为了攀上高门的婚,初唐很多大臣也纷纷身陷为了儿子攒彩礼的泥潭。刚才说到许敬宗嫁女儿收取到高额彩礼,后来倒贴给儿子去娶尉迟宝琳的孙女。

  所以,唐太宗在贞观十六年(642年),不得不下“禁卖婚诏”,来限制这股卖婚恶习,然而却收效甚微。高宗继位后,问题依然棘手,于是不得不在(贞观十六年)颁布诏令:“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等子孙,不得自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毋得受陪门财。”明确表态遏止高门收受庶族巨额彩礼,同时严禁部分氏族内部通婚。结果,此令一下,很多高门虽然不敢再收天价彩礼,但与其把女儿下嫁给庶族,情愿一辈子不嫁,从而进一步导致五姓女在唐代婚姻市场上的稀缺。

  又过了一百多年,在位的唐文宗为太子向宰相郑覃求婚,希望郑覃能把孙女嫁过来当太子妃。不料,荥阳郑氏出身的郑覃,却驳了皇帝的面子,愣是给孙女选了崔家一个做九品小官的后生。气的文宗直喊:“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上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

  终唐一代,因为门第婚的关系,庶族想娶高门出身的五姓女,只能强忍一把辛酸泪,埋头苦干攒彩礼。至于五姓女的嫁妆多少,对庶族来说已然不重要。因为攀高枝就好比是请神,能请回家供着就谢天谢地了,还哪敢再提其他要求

  “蓬门未识绮罗香,拟托良媒亦自伤。

  谁爱风流高格调?共怜时事俭梳妆!

  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

  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唐代诗人秦韬玉的《贫女》,句句皆是贫家女儿无人可嫁的自伤,又何尝不是那些年年苦恨攒彩礼、巴望一朝得娶五姓女的寒门庶士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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