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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命名的整治和规范,呼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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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8 09: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西安市建筑物命名管理办法》指出,不得使用怪诞、虚夸、含义不明的词语命名,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避免使用生僻字、多音字。为此,西安未央区公示了需要清理整治的19处不规范地名,包括:6号大院、维兰德小镇、圣地亚哥小区、贞观首府小区、紫薇苑欧洲世家小区等等。

其实,不单是西安在行动。自从去年民政部、公安部、住建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以来,广东、宁夏、山西、浙江、山东、四川等地,无一例外都在全面清理不规范地名。海南省民政厅近日也发布了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示。

针对小区命名的整治和规范,确实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在中国,许多城市小区的命名之荒诞,早已饱受诟病。不少开发商在推广销售楼盘时夸夸其名,贪大求洋,以至于一些城市都可实现上午在“莱茵小镇”散步,中午到“伊顿公馆”小憩,下午就可赶往“罗马假日”度假。网上曾有一个段子:我上午开车出去逛了一圈,路过多瑙花园、维多利亚小镇、戛纳湾、曼哈顿广场、泰晤士小镇、诺丁山,你猜我在哪个城市?

小区命名,是城市地名的一部分,它具有公共性,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内涵所在。许多城市小区命名被开发商所“绑架”,服务于开放商的私利,这种“名不惊人死不休”的风气,不仅割裂了地名文脉,也背弃了城市历史传统,让我们的城市地名日益陷入粗俗与怪诞之中。

小区命名的“大、洋、怪、重”,房地产开发商难辞其咎。不过,这个锅也不能都让开发商来背。因为,小区命名并非开放商可任性而为,依照相关法律,这些命名都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备案。为何地方有关部门在审核时,未对怪诞的命名提出异议?即便有些小区属于私自命名,即采取偷天换日的方式,用备案名糊弄相关部门,在推广时则用另一个名字,倘若相关部门日常的监管能到位,又何至于如此泛滥?

因此,城市管理者在将矛头指向开放商时,也要反求诸己。遏制城市小区命名的乱象,不能平日不管不问,等到积重难返之后,才恍然顿悟,进行运动式清理,这样的结果只会劳民伤财,给民众生活带来困惑和不便。城市小区命名当建立起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如此才能为地名文化的传承把好关,担起城市文化看护者的大任。

也要看到,开放商给小区命名热衷“大、洋、怪、重”,也不能简单归咎于开放商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水平。这种文化自信的丧失,并不是偶然的,开放商“没文化”的背后,其实是城市“没文化”,即城市历史和文化的空心化。一个历史和文化缺位的城市,要开发商和市民尊重历史,尊重文化,恐怕只能是奢望。

在国外,许多城市几十年、几百年前,是什么样子,都能一眼看出来。这些城市的历史建筑大片大片保留下来,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也得到完整传承。这样的城市里,每一个人都被熏陶,被感染,都会自觉地、小心翼翼地呵护城市的历史文化传统。

但在中国不少城市,经历一轮又一轮的大拆大建,历史的印记正在消亡,哪怕一些所谓的历史名城,也不过保留盆景式的历史建筑而已,至于古老的文化传统,更基本消失殆尽。换言之,我们的城市都是簇新的,在这种簇新之下,城市失去灵魂,人们没有了根。精神上的残缺,自然让人缺少对于历史及文化的珍重和敬畏,而更多的,是对所谓新奇、所谓时尚的追逐和狂热。

所以,不要只怪开发商浅薄,怪他们丢了传统、断了文脉。个体的行为,属于整个大环境的一部分,除了开放商“任性”,城市管理者也应反思自我。许多城市狂飙式的发展,让城市历史的积淀荡然无存,基础既然丧失,作为上层建筑的城市文脉、城市地名系统,又怎能不陷入迷失呢?

中国城市小区命名热衷“大、洋、怪、重”,与此前舆论一再批判的“千城一面”,其实一脉相通。它们都是城市历史文化断裂的产物。改变这样的局面,显然不只要改几个名字,建几座独特的景观而已。而需要沉下心来,去修复断裂的历史、断裂的文化,像呵护自己生命一样,呵护城市的血脉。如此,才能找到自己的心灵归属,找回我们的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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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几句吧!人生苦短何必为这小事儿记仇呢?开朗就好、想开一些、看开一些。其乐乐不如众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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