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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门口喷“涉诈户”,反诈骗也要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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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7 0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来,网上曝出广西宾阳给涉嫌诈骗者所在家庭门上用油漆喷上“涉诈户”三个字,这一举措引发广泛争议。宾阳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媒体记者,事情属实,且喷字的做法震慑效果明显,已有多人投案自首。

据了解,宾阳地区的网络诈骗大约出现于2009年。2016年公安部公布第一批7个电信网络诈骗重点整治区,宾阳赫然在列。

为了整治网络诈骗,当地也是煞费苦心,措施不可谓不严厉。给涉嫌诈骗者所在家庭门上喷上“涉诈户”,多少也有些迫于无奈。

方法简单粗暴,带来的效果却立竿见影。据报道,这些年屡禁不止的网络诈骗,在进行喷字后,自首率过半。曾有涉诈者去派出所自首,第一句话便是“家门口的字能不能抹掉”。

按照一位村支书的说法,这是在践行《村规民约》。而在宾阳县的新桥镇,依据《村规民约》将十户组成一组,如其中一户出现涉嫌诈骗者,依据《村规民约》对当事家庭停水停电7至10天,并在家庭门上喷字;其他联保户停水停电1至5天,以示惩戒。

罚当其罪是最基本的法律原则。一个家庭中的某个成员涉嫌诈骗并不能代表所有家庭成员都是如此,让一个家庭为个体成员的违法行为承担羞辱性惩罚,并让其他无辜家庭成员“连坐”,这样的惩治措施看似用心良苦,实则与法治精神相抵触。

“村规民约”自然不是乱作为的理由,村规可依据当地实际制定某一方面的规范,但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底线。

更何况,果真只是村规民约吗?之前的网传视频显示,宾阳县一户村民家门被喷涂“涉诈户”字样之时,有身着警察制服者站在旁边围观。当地警方回应,该活动由县政府统一组织,村委会具体实施,“警官在场是恰好在巡查村庄”。而宾阳县下属的宾州镇镇政府综治办则回应,活动是镇政府、公安局和村委会“大家一起的”。谁在说谎,我们不得而知,但“喷漆”由当地政府组织是基本确定的。

果真如此,当地政府为了反诈骗而出此下策实在是走偏了方向。网络诈骗理应受到惩罚,而整治和打击网络诈骗的方式方法又多种多样,但不能因为其他措施既费时费力又效果有限,就采取这种简单粗暴的喷漆和“连坐”——最终制服不法分子、精准打击诈骗分子的更应该是法律手段,而非这般借助于私规和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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