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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养狗纠纷不能继续指望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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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08:2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条没有拴狗绳的宠物狗朝自己儿子狂吠,为保护孩子,一位女士用脚驱赶狗,结果遭狗主人殴打……发生在杭州的这起因遛狗而起的打人事件,让人异常愤怒。(11月6日《都市快报》)

遛狗不拴绳,此为无素质之一;看见狗围着别人孩子追,把人孩子吓得哇哇叫,自己就在一旁也不制止,此为无素质之二;吓到别人孩子了,非但不道歉,还怪人家踢了自己狗一脚,此为无素质之三;一个杭州男人,在他人孩子和自己女友面前,两次暴打另一个女人,此为无素质之极。

杭州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而且视频监控完好,此养狗男必将为自己两次暴打女子的行为,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可是,两个看着自己妈妈被陌生男人殴打的孩子,他们的心理创伤该如何疗救?

类似养狗纠纷早已不新鲜,每年夏天都会集中爆发,随着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小区公共空间都成了狗的天下,想出去散个步,既得提防着突然猛冲过来的狗,还得提防着随处可见的狗屎。要命的是,除了诉诸道德,期盼养狗者个人素质提高,似乎并没有其他有效办法。

不得不说,有些人其实是没有资格养狗的,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尊重他人。用经济学的词汇来说,养狗行为具有很大的“负外部性”,就像司机开车不守规矩一样,受影响的绝不只是司机自己,而是司机周围的很多人。开车行为的“负外部性”是如何规避的?一是提高开车的成本,买车开车都要缴税,还得买交强险,既为看不见的伤害(如尾气污染)埋单,也为看得见的伤害(如交通事故)埋单。二是提供处罚的成本,交通违法行为既要罚分也要罚钱,直至终身禁驾。

同样,城市养狗行为带来的“负外部性”,也不能天天只靠道德宣传,或者指望养狗者提高个人素质,完全可以借鉴机动车管理经验,进行城市养狗行为的管理。首先,养狗必须办证,为便于持续管理,可要求植入芯片,要求按年缴费,按期打疫苗,并且购买伤人保险;其次,实行计分制,遛狗不拴绳,粪便不处理,都应按章扣分,扣满了就该限制养狗,发生恶性伤人事件或者类似杭州养狗男这种奇葩,更应终身禁养。

无论如何,养狗这件事,再也不能只靠个人素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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