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58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处罚家长捆绑孩子逆情悖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0 20:2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东菏泽“家长用超标电动车学校或扣孩子道德分”一事有了新进展:菏泽教育局10月7日深夜发布《关于抵制乘坐超标电动车情况的说明》(下称《说明》),强调不得将家长使用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行为与对学生、班级评价相挂钩,不得有任何带有惩罚性的措施。
  城市依法依规对超标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坚持一把尺子量长短,做到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值得称道。但对一些骑超标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登记信息后,通过学校让孩子与家长“连坐”,如此“捆绑”不合情也不合法。
  从情理层面讲,将父母骑超标电动车的行为与学生的“道德品质分”挂钩,并不合适。通过家庭方面给个人施压,可能短时间内会收到一定效果,但这种看似效果不错的整治行动却极大伤害了群众感情,得了芝麻却丢了西瓜。其次,强行将父母骑超标电动车的行为与孩子“捆绑”在一起,既容易误导孩子成长,更容易伤害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影响家庭和睦甚至影响社会和谐。
  处罚家长,将其与孩子捆绑在一起,更与法律法规相悖。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只能对骑超标电动车的当事人实施惩罚,而不能“连带”其亲属,即使搭顺风车的人也不应是主要处罚对象。这就如同查处酒驾、醉驾,难道除了追究当事人责任以外,还要处罚其父母或者妻子?从法律规定上讲,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由于已超过十八周岁,即使违反法律法规,在没有强迫、教唆等“外力作用”的情况下,只能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显然,中小学生基本都不具备对其父母进行强迫、教唆等“外力作用”的情况。
  也许,相关部门也明知将处罚家长和孩子“捆绑”的做法不妥,但却依旧乐此不彼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家长对孩子重视程度高、如此执法成本低、见效快等恐怕是主要原因。也正如此,才有了一些地方家长失信孩子不能上学、老赖全家“连坐”、家长拆迁“钉子户”孩子不能上学等现象。然而,此举却将部分领导干部功利思想浓厚、群众观念淡薄错位的价值观暴露得一览无余。因为简单地将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与孩子“捆绑”,以此对家长施压,看似“短平快”,但结果往往雨过地皮湿,容易死灰复燃,并且对社会多个领域要产生巨大伤害,特别是让中小学生承受过重的思想压力,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如此“捆绑”,看似对工作很负责任,其实只是为自己增添几分政绩,实际上却是对社会的极大不负责任,损害群众的获得感。
  诚然,开展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需要健全相关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如,斩断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利益链条。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扩大,将八杆子打不着的教育部门纳入其中甚至把孩子的教育作为“尚方宝剑”,让孩子充当整治超标电动车的“排头兵”。职责法定,教育部门职责非常明确,学校更是如此。所以,别遇到什么事儿都和孩子“捆绑”,唯有如此,学校才能专心培养学生,学生才能安心学习。而且,从根本上来讲,也才更有利于超标电动车的彻底整治。(申国华)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