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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劳动可以计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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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6 15: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不久,统计局官微发表文章,统计了一位母亲一年中从事家庭劳动的劳动量,并表示,如果所有事都要雇人做,需要花费124万。其实,家庭劳动价值的问题讨论已久,此前也有人提出应该给全职妈妈、爸爸的工作计价。
  这一消息引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母亲的付出应该得到认可和回报,也有人认为,这一提议把家庭关系价格化,对于家庭的和谐并无意义。
  ●正方
  劳动有价值
  应得到更多重视
  李银河(著名社会学家)
  传统社会中,女性不从事社会工作,也没有收入,主要承担着家庭中的事务。但没有收入的女性,很难在家庭中获得平等的地位,往往依附在父亲、丈夫、儿子身上,所以古人说“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现代社会中,家庭结构变化,母亲的角色定位也发生了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从原本的承担家庭责任,到参加社会工作,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因此也获得了平等的权利。问题在于,这种平等还没有彻底实现,很多女性既和男性一样工作,又兼职家庭主妇。出外要工作,回到家还要带孩子、做家务,这对一个女性、母亲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这是全世界普遍的现象,所以妇女保护工作者、女性主义者也一直在关注女性的双重负担问题。
  但迄今为止,除了通过呼吁、宣传等方式之外,依旧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能让母亲过得更轻松一点儿,重新定义家庭角色的分工。而且,呼吁和宣传的方式,效果并不理想。尽管男女平等早已经成为普遍共识,但现实生活中,真正要做到男女平等并不容易。尤其在家庭分工上,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遗留仍旧非常严重。相关的调查数据很多,但基本上都是一个结果,即男性做家务的时间远低于女性。一个涉及全球28个国家的调查显示,女性平均每天耗费163分钟做家务,男性每天做家务时间平均为73分钟。在一些男权、夫权思想仍旧较严重的地方,男性做家务的更少,比如日本、印度等。相对来说,中国是比较好的,但男性做家务的时间仍旧远远少于女性。
  母亲是家庭中至关重要的角色,但同时,母亲的权益却往往被忽视。比如哺乳假,很多地方都没有。还有一些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中应有的哺乳场所,也并非都配备齐全了。甚至很多企业连带孩子上班都不允许,更不用设置专门的哺乳场所了。我们以前做调查的时候,就发现,一切企业中,怀孕就辞工几乎成了人所共知的潜规则,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保障怀孕母亲的权益,但这样的现象仍旧不能完全杜绝。我们在保障母亲基本的权益上,都还有不足,更不用进一步保障更多的权益了。
  当前,有些女性怀孕后会选择在家做全职妈妈,这确实是女性自由选择的一种。但对母亲来说,这一选择往往要付出比想象中更多的代价,比如和社会脱节,陷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却得不到家人和社会的理解,而且将来再想重新融入社会,难度非常高。以前我们曾研究过阶段性就业的可能,对那些生育的女性,保留她们的职位,待哺乳期过后,重新恢复工作,但由于劳动市场的供求关系所限,这样的福利极难实现。
  此外还有家务劳动的价值问题。此前其实很多次都有人建议,给家务劳动定价,但这一建议的可行性不高,不是说无法定价,如果要给家务劳动定一个合适的价格的话,至少可以和月嫂的工资做对比,问题在于,没有人会真正给母亲开一份工资,或者即便真的开了,母亲会认可吗?这都是值得思考的事情。
  这样的统计,这样的建议,虽然不具备可行性,但也不是没有意义,它其实提醒我们,母亲的付出是有价值的,这个理念应该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反方
  劳务费背后
  是家庭财产困境
  梁固本(北京泰樾律师事务所主任)
  家务劳动价值的问题,已经讨论了很多,但也一直争论不休,很难形成一个普遍认可的观点。确实,忽视母亲、女性在家务劳动中的付出,显然是不对的。但同时,家庭是以人与人之间非常亲密的情感为基础而建立的,在家庭中,以价格的方式、金钱的形式去给家务劳动估算价格、甚至计算报酬,确实很容易导致人们对家庭、亲情产生怀疑。
  所以我想,最根本的问题并不在于家务劳动要不要计价,而在于如何界定家庭、婚姻财产的问题。如果两个人生活一辈子,财产怎么界定当然都没关系,之所以产生这么多问题,是因为人们对婚姻破裂之后,常常处在弱势地位的母亲一方的遭遇的担忧。而在这方面,我们国家的法律相对还比较滞后,对女性、尤其是全职妈妈的保护还有待进步。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女方为了照顾家庭而导致工作不顺利,收入降低甚至失去工作,但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对女方的照顾远远不够,导致女方陷入困境。
  曾经有一对夫妻,有两个孩子,女儿还有一点儿先天性的疾病。丈夫在外面做生意,很忙,照顾不了家庭,于是妻子辞掉了工作,在家专心照顾两个孩子和公公婆婆,后来男方在外面出轨,导致婚姻破裂,想要离婚,女方也认为婚姻破裂了,但却不想离婚,因为她没有收入,且和社会脱离太久,重新找到工作太难,还有孩子要照顾,更重要的是,在财产分割上,她很难获得太多的照顾,房子是男方家里的拆迁房,男方的生意也不大,家庭财产分割后,远不足以保障她未来的生活,更何况她还不想放弃任何一个孩子。
  这对夫妻最终还是离婚了,因为男方不断地提出离婚,在实践中,如果一方屡次提出离婚,确实会出现法院强制性判离的现象。尽管家庭财产的分割中,对女方有一定的照顾,但女方得到的还是太少了,因而不得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后来她跟我们说,但凡稍微多一点儿补偿,她一个孩子都不想放弃。
  近百年的现代化中,中国女性的地位确实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男权思想仍有遗留,包括法律,对母亲、妻子权益的保护仍旧不足,导致很多女性在离婚时面临着巨大的风险,离婚后陷入生活的困境。
  这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一些女性不敢生孩子,不敢母乳喂养,因为这很可能导致她失去工作,失去收入,从而失去家庭中原有的地位,乃至健康。我曾经和一些医学方面的专家聊过,他们告诉我,建议女性母乳喂养,不仅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更是为了妈妈的健康,不进行母乳喂养的母亲,更容易得乳腺癌,但现实是,妈妈如果坚持母乳喂养,代价很可能是失去工作。
  相对来说,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在家庭财产的界定,乃至对女性、妈妈的保护上更完善,如德国,一个男性离婚后不仅要担负孩子的抚养费用,还要担负前妻的生活费,如果他离过几次婚,那所有前妻都要养。
  今天,社会价值、人们的观念正经历着快速且巨大的变化,我想在家庭财产的界定、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上,应该更加重视,也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
  ●主持人说
  重新发现母亲
  母亲是伟大的,母亲是辛劳的,古往今来,人们给母亲奉上了无数赞美,给母亲这个词加上了圣洁的光环。但有多少人考虑过,母亲在为家庭、为儿女无私奉献的同时,究竟失去了什么?
  十六世纪,人们开始重新发现儿童,发现儿童不是以往认识中那个父母的财产、微缩的大人,而是独特的、需要尊重的个体。十九世纪,人们开始重新发现女性,女性不再是男性的附属品,而是和男性一样有思想、有权利的个体……
  历史的变迁中,太多的角色被重新定义,太多固有的观念被颠覆,但唯有母亲,似乎至今未变,她们的角色是固化的,她们的形象是固定的,她们依旧是那个心灵手巧、任劳任怨、无私付出,为家人提供更好生活的角色,但她们的喜怒哀乐,谁曾关注?她们内心的情感,谁曾体恤?
  家务劳动是否要计算价格,或许仍可以讨论和争议,但我想,在现代文明走到21世纪的时候,或许也应该去重新发现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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