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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民证”演的啥“狗血剧”?
(陈小辰)
近日有网友反映称,江西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原萍乡市旅游局)在武汉宣传萍乡旅游,派发了两万份“凉民证”,引起争议。8月21日,该委员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为宣传萍乡旅游,萍乡市旅游局今年6月份在武汉发放过“凉民证”,不过,只在武汉发放过,而且只发过一次。(8月21日澎湃新闻网)
早在2012年,有湖北恩施旅游景区曾在武汉发放“凉民证”,因“凉民证”与抗战期间日军发放的“良民证”谐音,引起网友不满。那么,“凉民证”演的啥“狗血剧”?值得反思!
且看事件回放。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6月14日曾发布一篇题为《2万份凉民证派送武汉市民,今夏到武功山纳凉去》的文章。文章表示,为让越来越多的武汉市民了解萍乡,做大做强萍乡旅游市场,6月13-14日,萍乡市旅发委携萍乡各大景区工作人员走进武汉,在武汉大学校园等地进行宣传活动;萍乡旅游在武汉市场派发二万份凉民证,诚邀武汉市民免费来武功山纳凉避暑。
按理说,地方政府为宣传当地旅游资源,给百姓发放“优惠卡”,本也无可厚非。但江西萍乡所发的“凉民证”,难免让大众不买账。试想,到底是“良民证”与“凉民证”虽然仅一字之差,可不由让人感觉尴尬和不爽——隐含着把百姓“凉起来”的意思,有的认为是一种商业炒作行为,有的觉得是对百姓的不敬,有的说是对时代的一种侮辱,但无论公众对“凉民证”持有何种看法,都折射出萍乡派发“凉民证”事件的确值得商榷。
俗话说,“酒好不怕巷子深”。其实,地方政府与其“绞尽脑汁”宣传旅游资源,还不如切实提升当地旅游软硬件条件,以良好环境吸引人,才是长久之计。作为政府部门,宣传当地的形象,不管是采取何种行动还是采用何种标新立异、吸人眼球的名称,甚至不惜动用“自黑”的宣传效果,只能是让公众反感,如此恶意用臭名“自黑”方式绑架公众视听的广告效应,实质上就是绑架了打造民生工程的原本之义,肯定是要受到广大人民的强烈谴责。
诚然,萍乡市官员回应“此‘凉民’非彼‘良民’”,并且不惜“嫁祸”于广告代理公司。但此事件的发生,倘若没有政府主管部门的“首肯”,相信广告代理公司也不会“没事找事”。政府应当要做的是,真正做大做强做实民生工程,让人们真正看得见摸得到享得到,而不是刻意地追求“哗众取宠”式广告效应。否则,只会是搬石砸脚。(文/陈小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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