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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老板账号给自己发红包 转账554次窃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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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5 17:2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网9月15日讯 因碰巧使用了别人的手机,董某竟然利用支付宝免密码小额红包功能,在6天内给自己疯狂发红包转账550余次,共窃得11万多元。近日,经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董曾于2015年至2016年10月在远房表嫂李某开设的淘宝网店做客服,后离职。2017年2月底,得知李某要去日本旅游半个月,店里只有一名客服,她便主动提出帮忙。
  2017年2月27日,董某来到李某在无锡滨湖的家中,为李某在淘宝网上经营的代购店帮忙做客服。因李某这时要出国旅游,董某经李某同意后,使用李某的苹果5S手机用于收取货款、查询转账情况。虽然不知道支付宝密码,但董某发现,利用支付宝小额支付免密码功能,只要每次金额不超过200元,就能直接转账或发红包。
  由于每次转账的金额受限,董某开始紧锣密鼓地行动,白天在店里转,晚上把手机带回家转。陆续转了近一周后,董某先后554次从李某的支付宝账户窃取资金计11万余元。将赃款提现后,董某用于蚂蚁花呗、蚂蚁借呗还款,还在网络直播平台“花椒直播”上为国外网友充值了数千元。在得知李3月5日已到家后,董某仍未与其联系。接下来的两天,董某还带着窃得的钱款到上海迪士尼游玩,住宿、买鞋及服装、化妆品,乐不思蜀。
  直到3月8日晚,李某报案后,董某这才打电话给李承认盗窃,其家人也忙连夜将11万还上。
  董某称,自己不久前还曾向李提出,想借钱帮弟弟买车。离职期间,她也学着开微店做起了生意,但欠下不少货款。这回天时地利,便想到从李某的支付宝中转账筹钱,等自己货物售完货款回笼,就可买车,但等11万元到手,都被董某还债、消费、旅游、给网友充值了,董某早就把“给弟弟买车”抛到了九霄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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