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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之害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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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0 10:48: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北京市上半年查处民生领域“小官贪腐”194人。(2017年08月10日,人民网)
北京市在上半年仅民生领域就查处“小官贪腐194”,这充分表明组织、纪检部门处分干部的力度在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没有减弱,任何腐败行为都难逃组织、纪检部门的火眼金睛,更不可能瞒天过海。“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群众身边“苍蝇”,迟早要为他们的贪腐行为付出代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高压反腐的严峻态势下,不少“老虎”收起了利爪,但不少“苍蝇”却还到处嗡嗡着响,不管多少总想在民生领域上“分一羹”“沾一点”。平时不起眼的“苍蝇”,在单位和部门一手遮天,说一不二,直截了当伸手拿、张口要,俨然“土皇上”。“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自古以来,无论官大官小,无论“清水衙门”还是“油水肥差”,都有“老虎抖威”,更不乏“苍蝇丛生”,自然衍生出“小官贪腐”这般怪象,不足怪哉!但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无论什么人,无论其职务高低,只要贪污腐化,都应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笔者以为,正因为“小官贪腐”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所以其危害不亚于高居庙堂的“老虎”,直接关系着群众本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干群关系。“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苍蝇”之害猛于“虎”,“老虎苍蝇一起打”,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零容忍,是群众最大期待。
文/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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