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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搞“校园贷”,且行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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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7 19:2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背景:近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正式进入“校园贷”市场,“正规军”的到来能否改变负面新闻缠身的“校园贷”,引人关注。

湖南红网发表张楠之的观点:对于绝大多数在校就读的大学生来说,既不存在稳定的劳动收入,也不存在足够的可变现或能带来投资收益的资产。换言之,他们大都存在还款能力不足的问题。无论提供借贷资金者换成谁,都将不得不直面贷款者违约的问题。区别可能只在于,“杂牌军”们存在“裸贷”、高利贷和暴力逼债的问题,而“正规军”们则比较正规和文明。如果是满足基本消费,贷款只需要面对家长或困难学生家庭即可,如果是为了满足学生们的超前消费,则又存在道德伦理问题——过度刺激财务尚未独立、还款能力弱者的超前消费,不仅不合乎情理,也有与学生们携手“坑爹”之嫌。作为“正规军”的国有银行的市场行为,不仅要追求赢利,更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在进军“校园贷”市场之前,“正规军”们一定要对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权衡,慎之又慎,不可轻忽。

成年大学生在法律上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他们大多没有稳定的劳动收入,很多事还要靠父母帮衬乃至“摆平”,所以,一些大学生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点半吊子。当然,这不意味着大学生没有贷款的权利。只是说,他们的贷款额度与还贷能力需要慎重评估。国有银行进军“校园贷”的好处是,对贷款人的评估会更科学,催款会更文明。即便有个别大学生恶意违约,记入征信档案,走法律程序,这是正当的处理方式。但也要指出,银行应当避免前些年在大学校园“推广”信用卡时那种急功近利,对学生真是“忘了”还小额欠款,应给予改错的机会。作为“良币”的国有银行,理当更好地、人性化地服务于客户,真正驱逐“劣币”。对大学生而言,从正规渠道贷款,仍须首先考虑自身的还贷能力,避免攀比享乐性借钱,尽早从父母处“断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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