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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边拜佛边贪腐 下属送黄金佛像求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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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1 14:0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顺利调入株洲县城,唐某给时任株洲县县委书记的王某甲和他的妻子打招呼求关照,之后摇身一变成了县民政局局长。在王某甲的关照下,唐某的儿子作为研究生被“人才引进”成县领导秘书。唐某投其所好,特地定制了观音像和佛像送给王某甲。

  4月10日,记者了解到,近日,经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判决,唐某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2007年下半年,唐某通过当时的株洲市民政局副局长找到了时任株洲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的尹某帮忙打招呼,尹某就是王某甲的妻子。2007年10月,在王某甲的关照下,唐某顺利调任株洲县民政局局长。王某甲还“顺便”关照了唐某的儿子。2010年,王某甲利用职务便利向株洲县人事领导小组成员打了个招呼,2011年唐某的儿子通过“人才引进”的名义免试被安排进了株洲县委接待办工作,随后唐某的儿子又被借调到株洲县县委办担任了王某甲的秘书。唐某儿子获如此“优待”的理由是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但其实唐某的儿子直到2012年6月才取得硕士学位,当时并不符合单位招聘的可免试条件。

  唐某又陆续送给王某甲和尹某夫妻两人价值数十万元的购物卡。2010年2月,唐某和王某甲、尹某商量后,在珠宝店为二人定制了一座价值11万余元的黄金菩萨像。此前,唐某还曾购买过一座一万余元的释迦牟尼金像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王某甲。

  据查,唐某在2008年至2015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时任株洲县县委书记王某甲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60万余元。

  为填补这些送礼的消耗,升官后的唐某转身就利用各种名义在公账上将这些私账报销。据查,唐某在担任株洲县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累计达到近50万元。 记者周凌如

  专家观点

  边贪腐边拜佛是因理想信念缺失

  官员一边贪污一边又求神拜佛,这类现象在此前媒体报道的案件中曾多次出现。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表示,官员一边贪腐一边拜佛的现象,实际上是一种精神空虚的表现。他们一方面受贿,一方面又寻求心理安慰,因为理想信念的缺失,企图靠求神拜佛和虔诚膜拜来寻求保护,既寻求保护希望不被人发现,又乞求官运亨通、改变运道,这种心理最终导致了权力的异化,对社会风气和党风政风的影响极其恶劣,也是老百姓极度厌恶的。有了这些官员的存在,更衍生出背后的各种利益勾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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