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自己的树难道还犯法?”盐城市响水县的梁某安抱着这种想法,将自己鱼塘内大量林木私自砍伐,结果却被公安机关带走了。 被砍伐的树木已装上车 鱼塘边的树木被砍伐 民警现场了解情况 12月12日,黄海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梁某安在一鱼塘处大量砍伐林木,怀疑是非法砍伐。 民警在经过现场询问和调查取证发现,梁某安是这个鱼塘的塘主,而梁某安则告诉民警:“这个鱼塘是我的,树也应该是我的吧,这不是天气冷了吗,叶子落到池塘里,我这里的鱼苗就不好长了,我就想把这些树都给砍了。” 可当民警问起他是否有采伐许可证时,梁某安顿时说话就没了底气。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他才坦白说,办理砍伐证的周期实在太长,等不及了,就私自雇人先将树木砍掉进行贩卖。 目前,响水县公安局已将涉嫌滥伐林木的嫌疑人梁某安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经过现场清点,被砍伐的树木均为意杨树,且已砍伐120余株,同时联系林业局予以配合测量,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农民想砍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地林木,必须要有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也就是说砍伐自己的树木是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如果没有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而随意砍伐树木,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通讯员 许诺 记者 范木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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