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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接地气”,更利于打通政策落实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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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7 17:3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月2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围绕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近期国务院在16个省(区、市)开展督查。督查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和时间用于暗访,不发通知、不要陪同、直奔问题。下一步,要将督查发现问题分解到有关地方和部门,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推动地方和部门逐一整改,坚决纠正基层反映突出的侵蚀减税降费红利、“任性用权”破坏营商环境、懒政怠政等问题。

大督查作为中央政府推动政策落实的利器,最近几年可谓大放异彩。一轮又一轮的督查行动,给各地方和各部门以强力鞭策,破除了许多政策落实的堵点,打通了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让顶层设计与基层执行得以顺畅对接。

国务院督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这样的成功不仅源于督查参与者勤奋和进取的工作态度,更源于督查形式的不断创新。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督查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和时间用于暗访,不发通知、不要陪同、直奔问题,这使得督查更“接地气”,确保了工作的实效。

此前媒体曾报道过不少鲜活的案例。在辽宁沈阳,督查组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实地走访,了解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由于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感到有些意外。在山东济南,督查组乘坐出租车前往当地审批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地,现场询问前来办事的群众。在四川都江堰龙池镇,督查组先到事发地点暗访,后走访占用土地的国有企业,又召集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座谈……

督查方式的创新,首先会形成一种示范效应。督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涤荡形式主义的顽疾,向庸政懒政开刀,促使地方正视和解决真问题。所谓“正人先正己”,督查工作本身力戒形式主义,精简工作环节,就给地方做出了好的表率,也避免了过于重形式,导致层层加码,对地方和基层的正常工作造成干扰。

督查方式的创新更带来督查的实效。如果重视形式,过于繁文缛节,必然会有形和无形中增加督查的环节,降低督查的效率,这正是督查工作之大忌。相反,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奔基层,才能接触真问题,发现真民意,如此既可以让督查工作具备突击性,避免被基层糊弄,也可以对问题属实的现场督办,使得督查工作与基层民意形成良性“互动”。

事实上,督查方式的创新,不只限于不发通知、不要陪同等等。除此之外,近年来,督查工作方式其他创新,同样让人眼前一亮。如大力推动“开门搞督查”,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与,把参政议政搬进督查现场,就是另一例证。这些参加督查的代表委员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堪称不同领域的“内行”。他们扎实的专业知识、务实的职业精神,为督查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持。

媒体报道中,也不乏类似案例。例如,全国政协委员樊杰是一名规划专家,他参与督查时,有督查组成员抛出一条线索:“婺源存在国道两侧违章违规建设房屋、影响行车安全和道路安全的问题。”樊杰提出他的意见,“这条线索只是基于公路交通部门相关法规做出的,但目前我国各部门法规之间还存在一些冲突,要先掌握这些建筑物是否符合城市和土地利用规划等,再分析孰对孰错。”在督查组全面调查后,果真存在此类情况,由此牵出如何实现城市空间治理体系中多规合一的重要议题。

督查方式的创新,对于督查工作的影响是深远的,显然,那种“陪你谈谈、陪你转转、把你送走”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锐意创新之下,督查催生出的压力更有效传导,执行动力也不断提升,让督查这一利器,发挥其最大的功用。

政策推行和落地,督查的作用很关键。越是难以推进的工作,越要加强督查,而越是“接地气”督查,越能事半功倍。督查方式的不断创新和进步,无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体现。这种督查机制、制度的完善和建设,有助于督查进一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公布和即将施行,针对各地营商环境的调查和整改,必将成为下一步督查重点。保持督查“接地气”,坚持开门搞督查,未来的督查工作,或能交出一份靓丽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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