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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犯勒索拟上市公司:要挟向证监会举报索要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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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 19:40: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要:警方提示广大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如果遇到此类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期,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浦东分局组成联合专案组,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以影响企业上市为要挟、非法索取巨额钱财的敲诈勒索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某企业发审等候上市期间,以提起所谓的知识产权诉讼并向证监会举报为要挟,向该企业非法索取巨额钱财,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属于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本案中,无论被害企业是否实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皆属于敲诈勒索。对于此类敲诈资本市场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高度关注、重拳出击、全链条打击。在此,警方提示广大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如果遇到此类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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