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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自扔自捡”,如此“留痕”实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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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9 11:1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有网友爆料,成都街头有身穿环卫工服装的人“将垃圾扔在马路上后又捡起”,全程有人拍摄。这引发关注。
  5月27日,成都市城管委通报称,5月24日,成某在进行环卫作业时,因现场管理人员张某在工作检查过程中拍摄的照片效果不佳,要求成某配合补拍,用于工作资料记录。
  环卫工“自扔自捡”,局外人看不懂,将其置于内部规定——“拍照留痕”的情境下,又似乎“顺理成章”:照片“效果不佳”,要补拍就得来一场“情景重现”。
  但不管怎么说,“自扔自捡”都是一种无效工作行为。都知道,环卫作业的考核标准应该是路面是否清洁、达没达到标准。如已达标,有无“正在作业”的留痕,似乎都没有必要。
  如果说,管理人员认为拍照留痕更真实,那这种折腾就有些讽刺意味了——该如何辨别哪些照片呈现的内容是“真捡”,哪些照片是摆拍呢?因此,不搞这种无意义的行为,早就成为公众的普遍共识。
  不过,从网友反应看,日常生活中,“拍照留痕”的考核方式并不少见。尤其是在一些公共机构,“拍照留痕”似乎已成“工作方式”:干没干活,主要是拿“痕”说事;上面的文件、政策在基层是否得到落实、效果如何等,也主要是看有无“留痕”。
  现实是复杂的,因此,不能说所有的“留痕”方式都没有实际意义。但如果“留痕”成了一种路径依赖,凡事都拿“痕”说话,就得警惕了。
  这也是一家环卫公司在企业自主管理范畴要求“留痕”,却触动了公众敏感神经的原因。究其根源,无非是公众对那些普遍存在的形式主义作风深恶痛绝罢了。
  因此,涉事环卫企业不妨借此反思,这样的“补拍”真有必要吗?更需进一步追问的则是,这种考核压力,究竟来自哪里?(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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