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警力不足还是慢作为?
尊敬的刘局长:
10月20日下午,传销人员陈国煜(手机号13823328017) 来我办公室理论。这是由于10月11日他骗我到广西梧州搞传销、我识破他的用意并断然拒绝而引起。自梧州脱身回深圳后,我把此事告诉相关朋友。心想虽然他骗我没有得逞,但也不能让这种违法行为再欺骗其他市民,为害社会,遂在网上予以揭露。为此,他怀恨在心,一到我办公室,即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式,指责我不该将他们的传销行径“传”到网上,向我不断发难。我当即严正斥责,并于17:37分报警,期间几次催促,直到18:33分,协警才到。近一个小时的漫长而焦急的等待,如果是其他治安事件或刑案,也许会继发成任何后果,至少是嫌犯早已逃之夭夭了。
我于西乡派出所做笔录时,只见警车进进出出,人员上上下下,警察们一派忙碌。问及出警慢的原因,派出所的韩警官曾说:西乡是宝安一个大街道,人员密集,相当于内地一个地级的人口,一天发生的各种案件相当多。我们只有三四十人,24小时值班都应付不过来。整个深圳更是非同小可,人多面广,情势可想而知。公安工作复杂艰巨,经常同一时间突发几起事件,限于人手不足无法及时安排,难免延迟到达事发现场,报警者和当事人应予理解。
我们认为,如果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是否可以增加警力,以敷需要。同时,“标本兼治、打防并举、警民联动、从严执法、快速处警”等历来是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其中对任何案件,防范于未然、处理于初始应有特别重要意义。这一次我们报案地点距派出所只有2分钟的车程,按规定警察完全能在十分钟左右赶到。或许传销不是什么突发案件,或许尚未激化成流血冲突,警察认为稍后一点也无妨。不过因传销引发的恶性案例并不少见,社会生活中任何口角小事如处理不当都有酿成大祸的可能。
尊敬的刘局长,由于深圳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得法卓有成效,非法传销无法在此容身和施害,更难形成气候。但时有少股传销人员变换各种形式和手法从事诈骗活动,将上当者骗至外地下水。对此,政府和公安部门应有足够的重视和必要的措施。同时,公安部对于接警出警都有时效的硬性规定,这次虽然事涉传销报警让我们久等则已,如果一旦突发恶性大案,而警察到位时间距公安部规定差距太大,那可是谁也等不起的啊!
以上恐有不当,候望批评并问
政安!
虎啸山林敬呈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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