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致农妇活埋”8罪犯7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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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致农妇活埋”8罪犯7获缓刑?

花玉喜




1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对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案作出判决,对观沙岭街道原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等8罪犯分别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017年1月26日澎湃新闻网)。

2016年6月16日,观沙岭街道办为在茶子山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安置房,对该土地上的房屋进行非法拆除。在对房屋人员和物品清场过程中未认真清查,最终导致留在屋内龚某某死亡。案发后上述8人主动到案接受调查,被害人龚某某近亲属出具书面谅解意见。根据8名被告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前述判决。

原观沙岭街道城管爱卫办副主任兼拆违办主任朱建群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刑一年;原观沙岭街道工委书记厉军、街道办主任陈建新、原茶子山村书记万智、村主任段庆被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十月缓刑一年。原观沙岭街道工委副书记任亿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潘多被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十月缓刑一年;现场工作人员樊梓祥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刑十月缓刑一年。观沙岭街道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涉案8罪犯最高判刑1年,另外涉案7人最高刑期一年,却无一例外地均被判缓刑!

观沙岭街道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官方相关表述为在房屋拆除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观沙岭街道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实质是蓄意杀人!:如果当地官方一旦重视民众生命财产,又岂会不仔细搜索在屋子的人?在一再出现的地方政府主导的强拆面前,根本没有谁在乎底层社会普通群众的生命!暴力拆迁根本无视普通民众的生命!

观沙岭街道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涉案8罪犯分别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咋这么轻?滥用职权罪最高刑期10年,观沙岭街道非法拆除致人死亡,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咋这么判?玩忽职守罪最高刑期也是10年。观沙岭街道非法拆除致人死亡,还不是情节特别严重吗?怎么无一人被判实刑?重大责任事故罪最高刑期七年,这是非法拆除在先,致人死亡在后,情节特别严重恶劣,怎么竟然判一年还是缓刑?

缓刑主要适用于不满十八周岁、怀孕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再犯罪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人群!然而,人们真的无法相信观沙岭街道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8案犯,谁不会在下一次暴力强拆中继续无法无天,继续犯罪?如此8案犯咋7人获缓刑?致人死亡也不过如此,岂能不膨胀他们的胆略? 

观沙岭街道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案,岳麓区委书记周志凯、区长刘汇等10多名区、街道官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等处分。这一切不影响他们“乌纱帽”照戴!8涉案罪犯7人获缓刑,如此如何震慑暴力强拆犯罪?

此案人们注意到一个细节,被害人龚某某近亲属出具书面谅解意见!显然,这是金钱运作的结果!如果涉及政府官员致人死亡案件,背后的权力、金钱参与暗箱操作,如此司法还有公正吗?

这些年来,人们看到因暴力强拆拆迁户维护自己权益致人死亡无一不被重判。然而,官员们的暴力强拆致人死亡,无一不是被基层法院轻判?这当然是基层政府背后运作的结果!这让民众感觉法律的官贵民贱现象严重!这样是否会让人感觉法律的偏袒?这是否会制造族群对立?这是否会让法律的公信力严重受损?长沙暴力“强拆致农妇死亡案”8罪犯7人获缓刑,让公众哪堪承受?让人们如何看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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