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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逼子碰瓷”的父母容易,难的是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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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08: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豆瓣上曾有一个小组叫“父母皆祸害”,由于使用了全称判断,引起很大争议。但如果修改一下措辞,说“有的父母是祸害”,就没问题了。比如那些家暴的父母,那些把孩子送进暴力戒网瘾学校的父母,称之“祸害”不冤。

有一对父母刷新了“祸害”的底线。他们利用儿子“碰瓷”,一次次地强迫儿子在三轮车拐弯或快速行驶时摔出,借此敲诈三轮司机。最近警方抓获了这对父母,这个冷血超出寻常想象的故事,才得以被挖出。

卢勇、文丽是从四川山区到浙江务工的夫妻,带着一双儿女,小金就是那个倒霉的儿子(三人皆化名)。根据文丽的介绍,小金原本是一名留守儿童,后来成为一个“成绩倒数、打架斗殴、不服管教”的问题少年。对自身生存现状的不满,加之孩子的“不听话”,叠加起来就成了这对夫妻“逼子碰瓷”的最好理由。

殊不知,这种理所当然也铸就了两人在法理上的最大错误:无论何种境地,孩子都不是父母犯罪工具的工具。这是毋庸置疑的,是原则问题。

他们最大的恶,是以身处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身份,却把“刀”伸向更弱者。

首先是孩子。无独立生存能力、无实际反抗能力,这些在别的家长看来是孩子需要格外关爱的原因,在这对父母看来,恰是要挟孩子就范的资本。当儿子因为碰瓷枕骨骨折时,他们的反应是“趁现在骨折,我们多做几次。”正如小金说的,“他们像吸毒一样上瘾了。” 如此行径,真是对“父母”称谓的讽刺。

“碰瓷”的对象也是更弱的群体。他们挑选的三轮车车夫十有八九是残疾人,这些残疾人开三轮只为维持温饱,但又因为没有营运证所以害怕事故和报警。这对父母别出心裁地从中发现了“商机”。儿子不忍,母亲却说,“不骗他们骗哪个?开汽车的吗?我们能敲到竹杠?” 其残酷冷血,可见一斑。

这对冷血父母虽然声称生活压力让他们“变坏”,但丝毫不值得同情,只有孩子是无辜的。而无奈的是,警方已查明他们的恶行,却还是准备为文丽办理取保候审,原因是“至少让两个孩子能有母亲照顾。”这种两难的局面也反映出眼下社会保障,尤其是对违反犯罪者子女保障的不足。

每有类似父母出现,总有人主张剥夺监护权。理论上没有疑问,但现实中总行不通。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剥夺监护权之后孩子去哪儿?

我国目前还缺乏成熟的未成年人救助机构与完善的救助机制。一些不法分子“深谙此道”,故意带着孩子作案,一旦被抓就拿“孩子没人照顾”为由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一个孩子出生在什么家庭,摊上什么父母,自己没有选择权。但现代社会里,保护孩子不只是家庭的义务,也是社会与国家的义务。当监护人严重失职时,社会不仅要迅速把孩子解救出来,更要有能力、有条件把孩子安置好。说到底,孩子的命运不该由出生决定。“逼子碰瓷”,为我们揭开了原生家庭无力抚养与教育的情况下,未成年人成长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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