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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强奸女租客未遂获刑,荡妇羞辱何时才能失效

2019-9-11 17:22| 发布者: 来碗泪流满面| 查看: 258| 评论: 0

摘要: 杭州《钱江晚报》9月11日报道,19岁女生张婷(化名)一年多前在杭州出租屋遭到房东楼某侵犯,在她的强烈反抗下对方未得逞,此后经历报警、楼家纠缠威胁、嫌疑人取保候审等,张婷一度感觉无望想自杀,好在被朋友劝阻 ...

杭州《钱江晚报》9月11日报道,19岁女生张婷(化名)一年多前在杭州出租屋遭到房东楼某侵犯,在她的强烈反抗下对方未得逞,此后经历报警、楼家纠缠威胁、嫌疑人取保候审等,张婷一度感觉无望想自杀,好在被朋友劝阻。

张婷一直靠自己一个人,官司打了一年多。图片来源:钱江晚报

近日,张婷在微博上披露楼某一审被判两年徒刑,但社会非议仍在困扰张婷,她仍未走出“人生至暗时刻”。回顾张婷的经历,我们会发现一个强奸未遂案的受害者,所要面对的残酷,多的超乎想象。

张婷是做服装设计的山东女孩,2018年春到杭州实习,偶然机会租下楼某的出租屋。5月初,张婷准备退租回老家,她出于善意想请楼某吃饭表达感激,不料平时看起来“温和阳光”的楼某一进屋就试图强奸张婷。张婷强烈反抗,楼某未能得逞。把楼某赶出房间后,她发短信给表哥求助,表哥报警,警察赶到时楼某已离开,第二天才以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

张婷在杭州的人生历程就此急速转向。

再去搬家时,才18岁的张婷遭到楼某母亲辱骂“婊子”,并挨了掌搧。楼家父母甚至拿着张婷的照片到出租屋所在小区宣扬二人是朋友关系,还说张家索要高额赔偿要求和解。

不管是含混地给张婷贴上“处朋友”的标签,还是用“高价索赔才能和解”的谎言来混淆视听,楼家一方对张婷的所作所为,都是“荡妇羞辱”,通过抹黑受害者、贬低受害者合法诉求,试图将受害者推向道德洼地,从而开脱罪责。

楼家一方的污名化动作收到了一定效果,社会舆论中出现了附和这些抹黑的声音。张婷的微博、手机被大量的谴责、咒骂短信轰炸,张婷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2018年5月18日,张婷甚至想要在宾馆自杀,“我受了那么大的委屈,为什么他没事?如果我死了能让舆论关注到,换一个公平的结果,那我就去死。”在朋友苦劝之下,她才放弃了自杀的念头,转而直面舆论风暴。

她在微博上实名讲述了被侵犯的整件事,并且@ 平安杭州和微博大V,以公开举报的方式反映她受到的不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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