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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广东、辽宁、湖南等地发布新高考改革方案

2019-4-23 21:54| 发布者: 110| 查看: 795| 评论: 0

摘要: 看点:不知不觉2019高考进入倒计时时间,各省高考新方案陆续发布……广东高考新方案:3+1+2,共12种选择(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一考两用,既作为高中毕业主要依据,也是高 ...

看点:不知不觉2019高考进入倒计时时间,各省高考新方案陆续发布……

广东高考新方案:3+1+2,共12种选择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一考两用,既作为高中毕业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春季招生主要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普通高校录取依据之一。

(二)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夏季统一高考按“两依据一参考”进行,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夏季高考招生按院校专业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高职院校按文化素质加职业技能的招生录取方式,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

(三)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方面。高中学校进行记录和管理,高等学校作为录取参考。

(四)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按照3+1+2的模式设置

“3”即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1”是由考生在物理和历史两门中选择1门,“2”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两门。

高考总成绩还是750分,其中“3”(语数外)+“1”(物理或历史)直接使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

辽宁3+1+2新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发布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以高校专业选科要求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湖南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

(二)明确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三)建立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改革后,高校按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投档、分开录取,选择物理或历史的学生在各自序列中排序,成绩具有可比性,所以首选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而对于再选科目,由于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再选科目组合很可能不同,不同科目试题难度不同,其原始成绩不具有可比性,从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角度出发,参照有关改革试点经验,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我省专门制定了等级赋分办法的文件,具体等级赋分办法为:赋分满分100分,起始赋分30分,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将考生原始成绩按公式进行转换得到考生等级成绩,再计入高考总成绩。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

(四)改革招生录取机制。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建立多元录取的重要内容。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同时也有利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学校进行人才精准选拔和精准培养。主要措施是: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力争2020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建立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体系,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等等。

江苏高考新方案采用3+1+2模式

《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采用“3+1+2”模式,总分750分。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不分文理科,每门15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30分;“1”指在物理和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1门,每门100分;“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每门100分,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河北新高考方案发布 确定3+1+2模式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这是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一是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及作用。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二是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三是明确选择性考试科目的选择办法。学生根据高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以上6门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其中,应在历史或物理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四是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与6月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我省《实施方案》对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也作出了详细规定。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对学生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确保真实性。

(三)深化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改革。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实施方案》总体上贯彻了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即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考试时间不变,不分文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就是大家常说的“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具体来说,一是明确“新高考”的启动时间,即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实行“新高考”。二是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其中考生应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从另外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三是明确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四是明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成绩的等级赋分办法。即以上4门科目赋分满分设定为100分,赋分起点设定为30分,将考生原始成绩按比例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再对考生原始成绩按公式进行转换,得到考生赋分成绩。五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自2020年起,合并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自2021年起,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二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两种不同考生类型,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三是实行贯通培养考试招生,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相互衔接、融会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立交桥”。四是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的通道。

湖北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公布,确定为“3+1+2”模式

自2021年起,髙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 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 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 分;“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毎科满分均为 100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按照物理和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投档录取;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山东坚持“3+3”方案,不会跟风“3+1+2”方案

4月23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情况。方案中表示,山东省高考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3+3”方案实施平稳,安全顺利,社会反响良好,因此,山东省将坚持“3+3”方案不动摇,按照既定的方法和步骤,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附:此前已公布(或调整)高考改革方案的省份

(一)江苏:弃用2008以来高考方案,语数外将用全国卷

2018年6月15日,江苏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主要讨论高中招生、高考改革以及高考命题等事项。据会议精神,要增加学生的中考选择机会,不再硬性规定职普分流比例;努力让更多学生进入高水平大学,江苏高校扩大招录江苏学生人数,扩大江苏学生录取比例;积极推进高考改革,合理设置选考科目,改变成绩构成,总分值750分,语数外将逐步启用全国卷。

2008年,江苏高考进行改革,高考变为3+学业水平测试模式,总分480分,其中语文160、数学160、英语120,文科生语文增加40分,理科生数学增加40分。学业水平测试在高二进行,考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每一门都考到C及以上才有机会被大学录取,一旦有一门C以下,高考将毫无意义。

2008到2018年十年间,江苏高考大体是这个模式,但具体规则十年五变,考生和家长都很迷茫,甚至老师也经常无所适从。总分值低,造成怪题频出,区分度不高,学生之间拉不开距离。再加上职、普高中的分流,江苏学生竞争压力空前。因而高考改革势在必行。

从6月15号省委扩大会议精神来看,高考改革主要精神有以下几点:

总分变为750分。之前的报道中称,江苏高考总分值会变高,近700分。这次会议明确高考分值重新变为750分。语数外使用全国卷。2019年起,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卷,2020年,语文数学使用全国卷。取消见A加分。以往学业水平测试得A可在高考中加分,1个A1分,4个A5分,2019年起,取消加分。选科基本确定为3+2+1模式,具体方案还未确定。

(二)福建高考改革:3年后不分文理科 合并一本二本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对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

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2021年起,我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

改革高考成绩组成。2021年起,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录取依据。

减少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本二。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减少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批与本二批次。探索适合我省实际,具有福建特色的投档录取模式,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充分满足考生志愿需求。高校依据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中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要全面记录和评价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情况,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和点滴进步,鼓励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高校要充分预判、提前公布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使用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体现高校人才培养特色、构建科学选才制度等原则,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中职学生起,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招生录取方式,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201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考核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三)北京新高考方案出炉:2019年起本科一二批合并

从2020年起,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从2018届考生起,英语听力分值保持30分不变,与统考笔试分离,实行机考,一年两次考试,安排在每年12月和次年3月进行,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总成绩分值不变。

从2020年起,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的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其中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即高校招生录取总分满分值为750分。

参加高职(专科)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所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成绩需达到合格。

实行高考志愿考后知分填报,普通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在总结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经验基础上,2019年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除统一高考外,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形式,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步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

高职院校对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分别制定测试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职生在文化课笔试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综合评价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院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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