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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研究生“裸贷”遭威胁,放贷男犯敲诈勒索罪获刑十个月

2018-11-28 17:14| 发布者: 深秋| 查看: 706| 评论: 0|来自: 澎湃新闻网

摘要: “我做错了,也希望大学生们不要盲目借贷,盲目高消费。”放贷后利用“裸照”威胁城南某大学女研究生还款的男子许某,昨日(11月27日)被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庭审中,被告人许某称 ...
“我做错了,也希望大学生们不要盲目借贷,盲目高消费。”放贷后利用“裸照”威胁城南某大学女研究生还款的男子许某,昨日(11月27日)被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庭审中,被告人许某称,自己没有正当职业,靠放贷收取提成为生,后来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女生小小。“她找过我几次要借款,我就说5000元利息,她就同意了。”他说,自己借给小小的钱也是他向别人借的,他意识到高利息已经超过了法律范畴,因担心不还钱就提出拍摄裸照的条件,照片除了他在酒店给小小拍的,还有小小通过微信传给他的。此外,小小还提供了身份证、她父亲的电话以及学校的阅读证等,许某还去学校验证过。
“她说借款是为了买手机、玩,还说她爸是做生意的,可以替她还,她研究生也快毕业了。”许某说,因为后来联系不到小小和其父亲,他就发裸照威胁小小,称不还钱就将照片发给她朋友。至于为什么第二次借款通过他人的名义,许某称当时自己要回老家,别人方便催债。
庭审结束后,法庭当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主审法官介绍,当前,裸贷、“校园贷”等高利贷违法犯罪行为十分隐蔽,被害人因羞耻心担心裸照、视频流出,往往被迫以“贷”还“贷”,深陷泥沼而难以自拔。女学生一旦开始借贷,只要不及时收手,便会有各种“套路”紧跟而至,从“借贷”到“变相卖身”也就一步之遥。司法机关呼吁大专院校与司法机关联手,加大宣传力度,共同教育学生抵制校园裸贷。  (原标题为《女研究生“裸贷”遭威胁 放贷男一审获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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