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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车横穿马路被撞,判全责!家属不服还质疑,交警: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

2025-9-15 11:38| 发布者: 微言网编辑部| 查看: 46| 评论: 0

摘要: 据上海交警近日消息,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时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交警在查看过现场后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不料女子家属不服判决还质疑说:“以前驾驶员都要带点责任的。”这样的言论,遭到了交警的反驳:人人 ...

据上海交警近日消息,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时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

交警在查看过现场后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不料女子家属不服判决还质疑说:“以前驾驶员都要带点责任的。”

这样的言论,遭到了交警的反驳: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最终交警认定非机动车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来源:上海交警、起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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