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60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因言语性骚扰女同事被判赔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3-14 11:2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多起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彰显司法对妇女法律上的“暖心呵护”。
其中一起案例显示,贺某(女)与王某是单位同事,王某是贺某的领导。2022年7月,二人出差时,王某向贺某询问是否介意住一个房间,贺某说:住一个酒店可以,住两个房间。2022年9月至10月,王某多次邀贺某坐车同行,贺某未答应。同年10月24日下班后,贺某开启录音后搭乘王某的车。同乘期间,王某与贺某在交谈时谈及一些隐晦的性暗示内容,后又提出以调换岗位为条件,具有明显的性暗示。随后,贺某向公司反映王某的性骚扰行为并报警,此后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性骚扰是指以性暗示言语或动作骚扰特定对象,强迫其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的侵权行为。该案结合贺某事后的投诉、报警等行为,可以认定王某的性暗示违背了贺某的意愿。法院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言语性骚扰,遂判决王某向贺某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4000元。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李建律师认为,言语性骚扰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法院判决有利于鼓励遭受言语性骚扰的职场女性,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