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161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山东女子称拒绝行房发生抓打,按压颈部致丈夫死亡获刑,律师分析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31 11:1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红星视频,2022年3月4日结婚24年的张莹(化名)与 丈夫张彬(化名)两人发生争执后,张彬在次日被发现身亡。据山东莒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张莹称因拒绝张彬的行房要求后张彬拉扯其头发,随后双方发生抓打。张莹供述称因被抓住头发,所以其倒在躺在床上的张彬身上并用手肘肘捣压张彬的颈部等位置最终导致张彬死亡。张彬的姐姐张女士称案发后,张莹曾做假口供称其不在家,怀疑张彬系突发疾病身亡。
死者姐姐张女士说,“俺哥哥打电话给我说的,我接着打电话报警,(张莹)一句也没说实话,她说她当天在闺女家住的,第二天来家一看不喘气了,娘俩都不同意(尸检),她闺女就给我跪着,就不叫我尸检,就说给她爸爸一个全尸。”
红星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张莹3月5日就曾被警方询问但直到5月10日被警方传唤时才讲述其与张彬发生争执的经过。张莹供述称,按压张彬颈部的时间约数分钟在对方放开她的头发后张莹也松手起身。据尸检报告显示,张彬身体多部位有表皮脱落,死因系被他人捂压口鼻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2023年5月7日,莒南县人民法院认定张莹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23年8月9日,临沂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张女士表示因张彬夫妻双方长期感情不和,案发经过仅有张莹个人讲述。为查清案件相关细节事实,他们将向山东高院申请再审。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冯沁涓律师表示介绍,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为主观上不具有积极希望产生对方死亡的事实,无主观上伤害的恶意,但产生了死亡事实。“从公开的事实上来看,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妻子具有主观杀人的故意,其对丈夫死亡的结果为过失心理。是否恶意存在捂压口鼻的行为,以及是否主动追求死亡结果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才能判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
冯沁涓表示,“疑罪从无”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否存在婚内强奸,在证据搜集上比较困难和复杂,定罪难度较大。本案中尚看不出丈夫有实质的具有婚内强奸犯罪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丈夫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比如:妻子已经提出离婚并进入法律程序,包括调解程序,这时丈夫使用暴力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的,可以构成强奸罪。
冯沁涓告诉记者,夫妻双方应尽相互忠实义务。这不仅包括我们通常理解的不得婚内出轨,还包括应尽合理的性生活义务。如果一方一直拒绝同房,另一方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实习生黄帅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