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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新规降低学生考试压力、减轻教师课后服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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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1 10:0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规范课堂教学,消除各类超标超前教学行为;

指导做好随堂作业设计,让学生在课堂上完成作业并由教师随堂指导,探索建立教师网上作业辅导与答疑机制;

严格落实学校期中期末考试等级评价制度,彻底改变“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导向,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加强“双减”背景下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研究,坚决杜绝各类考试命题中超标行为;

减轻教师课后服务负担,建立课后服务专业人员准入标准,由学校聘请专业人员作为课后服务教师;

严格控制各类与教育无关的检查、活动,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严禁学校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对典型问题直接曝光并严肃问责……

7月20日,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透露了上述内容。

《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课堂教学、作业管理、教育评价、课后服务整体性改革,力争三年内深入推进“五育并举”和学科教学改革,建立与新课标、新型教学方式相适应的作业设计与管理机制、学业评价机制、课后服务机制,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整体性改革机制,“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规范课堂教学

消除各类超标超前教学行为

课堂教学方面,将通过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等多种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优化课堂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力争实现学校课堂教学更加规范,教学质量明显提升,超前教学行为基本消除的目标。

作业管理方面,将通过强化作业设计质量管理、建立作业设计研修制度、加强作业减负家校共管等措施,使得作业设计更加科学,作业管理更加合理,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基本消除。

《实施方案》要求引导家校协同推进学生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读物、考试等“六项管理”,共同实施以“三减三增”(“减作业、增睡眠,减培训、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学生在学校完成作业后,家长不应该增加学生课外作业或要求学生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等。

严格落实期中期末考试等级评价制度

坚决杜绝各类考试命题中超标行为

教育评价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将严格落实学校期中期末考试等级评价制度,彻底改变“唯分数论”的应试教育导向,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同时,将深化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改革,加强“双减”背景下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研究,构建与新课标、作业改革相适应的考试命题体系。坚决杜绝各类考试命题中超标行为,引导学校、教师教学回归课标,减少“机械刷题”,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此外,还将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机制。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实现考试命题更加适度,学业评价更加多元,家长焦虑情绪基本消除。

课后服务方面,将提升服务质量并强化服务保障。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本校教师积极参与并取得合理报酬。

减轻教师课后服务负担被提及。《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学校与周边各类场馆、基地开展公益性、非营利性课后服务合作。建立课后服务专业人员准入标准,由学校聘请专业人员作为课后服务教师。每年遴选一批课后服务示范校,重视树立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护教师工作热情、不以过度增加教师负担为代价开展课后服务的典型学校,切实减轻教师课后服务负担。

严格控制各类与教育无关的检查、活动

严禁学校将升学与考核、绩效、奖励挂钩

《实施方案》还提出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全市设立一批“减负提质示范校”及“减负提质示范教研组”,评选一批“减负提质标兵教师”,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先行示范的经验样本。

同时,完善考试评价管理。重视“教学-作业-考试”育人一致性,切实加强对考试频次的管理,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评价方式,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严禁考题超标等行为。

根据《实施方案》,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减负提质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并将减负提质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严查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以及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等行为。严格控制各类与教育无关的检查、活动,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严禁学校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对典型问题直接曝光并严肃问责。

可登录深圳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实施意见》全文。

【新闻+】

深圳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十条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双减”工作要求,规范学校课堂教学、作业管理、考试评价、课后服务行为,更好地实现减负提质目标,深圳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出十条要求,具体为:

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实施“零起点”教学,通过提高教学效率,向课堂要质量,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第二条  立足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不断优化学校课程体系,着力提升国家课程的实施效率和水平,开发并实施好彰显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第三条  重视研究开展大单元主题教学、情境教学,引导学生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第四条  优化校本教研体系,规范和加强学科组、备课组建设,探索“课堂学习研究”共同体、“同伴小组指导”等校本教研新方式,提升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能力。

第五条  加强作业设计校本管理,基于校情学情用好《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设计指引(试行)》,重视设计好随堂作业,让学生在课堂上完成作业并由教师随堂指导。

第六条  建立健全作业设计研修制度,组织实施教师作业设计能力培训,开展优秀作业设计交流与研讨活动,提升教师作业设计水平。

第七条  根据本校实际充分运用好各类场馆、基地和机构资源,结合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开发或引进优质课后服务项目,积极探索开展非营利性课后服务合作,持续丰富课后服务资源,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同时切实减轻教师课后服务的负担。

第八条  多渠道加强家长教育,引导家长协同推进“六项管理”,落实以“三减三增”为重点的减负行为,减少家长依赖培训机构提升学生成绩的行为。

第九条  重视和加强“教学-作业-评价”的一致性,小学3-6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根据不同学科实际适当安排一次期中和期末考试,注重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

第十条  严禁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师教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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