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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和前夫有分歧 患癌的她急盼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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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10:4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朱女士是一名肺癌患者,在经过了四期化疗之后,情况还是不乐观。其实,急需继续拿钱治疗的朱女士还有一套拆迁房,可是关于这套房子到底该如何选择赔偿方案的问题,朱女士和前夫一直没有达成一致。遇到这样情况,朱女士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1990年,朱女士和文先生结婚,1995年,他们的女儿出生。2012年,因为感情破裂,两人离婚。离婚协议上约定:女儿归男方,女方不给抚养费。南岸区南坪西路130号2-3号住房,双方各占一半。时间来到了2020年9月,因为城中村改造,当地政府开始启动房屋征收工作,房屋产权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
朱女士说,他们这套房子的赔偿费用在140万左右。也就是说,她和前夫可以选择拿这笔现金,或者选择拆迁办提供的同等价值的房子。但是由于房屋产权置换的方案,没有达成一致,事情就没有进行下去。2021年5月,因为身体浮肿,朱女士来到了医院,经过活检,结果发现已经是肺鳞癌晚期,已经伴有转移。到现在,她已经经历了四期化疗,在医保报销之后,自己承担了十万左右的医疗费。发现自己患有癌症之后,朱女士多次给前夫提出,大家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但是前夫文先生却不同意。
那么朱女士的前夫文先生这边是什么想法呢?记者拨打了他的电话。
文先生挂断电话之后,记者又发了短信给他,希望文先生能和记者沟通一下此事,但是截至发稿,文先生一直没有回复。所以,文先生到底是什么样的诉求,我们不得而知。接着,记者又拨打了拆迁办工作人员药先生的电话。
朱女士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田小江律师说,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的赔偿方式,这本身无可厚非,可朱女士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田小江律师建议,首先,朱女士可以求助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解。还有就是,将自己的情况反映给拆迁办,看能不能针对她特殊的情况特事特办:文先生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朱女士这边选择货币补偿。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尹恒
原标题:拆迁赔偿和前夫有分歧 患癌的她急盼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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