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516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货车司机疑因罚款服药自杀,用权威调查廓清疑云|新京报快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4-8 11:1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家属证实的死者遗言。
近日,一起“货车司机服用农药自杀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据新京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河北唐山丰润区某治超站。死亡司机金某强的儿子称,父亲曾录视频表示,因车辆卫星定位掉线被罚款2000元。
6日晚,丰润当地发布通报称,涉事司机于5日23时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仅仅为了2000元的罚款,司机金某强就选择终结自己的生命,这样的决绝让人震撼,也让人痛惜。
现在,当地部门证实了这一事件,并表示将展开调查,这样的调查,显然不能浅尝辄止,而是要回答家属和公众心中的重重疑问。
比如是什么让金某强走上不归路,仅仅是罚款本身吗,整个事情的过程到底是怎样的,涉事检查站是否对其及时进行救助……这一系列的问题都该有个清晰的解答。
这起司机自杀悲剧的导火索疑似为车辆卫星定位掉线。对于此类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要求。
交通运输部出台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由此来看,金某强罚款2000之外又加扣车,称得上是“顶格处罚”,这样的处罚是否是基于客观情形作出的?类似重罚加扣车,在当地到底是个案还是普遍情况?换言之,当地交通运输行业是否存在“罚款财政”的痼疾?这都值得深入全面调查。
这一个案之所以能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除了对当地行政处罚的质疑,还有很大一部分源于货车司机金某强最后呈现给民众的生活轨迹,触痛了民众敏感的神经。
金某强在遗书中称,其干运输10年,没有挣到钱,反而落下了一身病“三高,心脏也坏了,面对这样的身体也得坚持工作;“过年工作到现在,才存了6000元钱” ……可以说,涉事货车司机的处境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的也是一部分货车司机不堪重负的生存状态。
高负荷劳作对身体的消耗、行车途中的艰辛、日夜兼程的安全隐患,作为底层劳动者,货车司机的权益更需得到保障,不能让“罚款财政”进一步侵蚀他们原本就逼仄的生存空间。
回到此事,货车司机自杀的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当地更深入的调查,全面还原事件脉络,展开相应的追责。
也希望借此事能够引起社会各层面对货车司机这一行业的关注,通过进一步健全法律制度与执法规范化,让货车司机走出职业压力和困扰,获得职业尊严。
□国华(媒体人)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