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某是一名公务员,晚饭后回到酒店房间,他竟强制猥亵妇女。4月6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该起强制猥亵案起诉书。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0月30日,被告人赵某某带领埇桥区法院院法警孙某某等人在灵璧县执行公务。晚上与同事一起在酒楼饮酒吃饭,饭后被告人赵某某与孙某某各自回到酒店房间。当晚21时30分左右,被告人赵某某在灵璧某酒店921房间,用微信联系被害人孙某某,让孙某某去其房间。孙某某收到被告人赵某某的微信后,即到被告人赵某某房间。被告人赵某某把房门关上,将孙某某按倒在床上,强行亲吻、搂摸其胸部及阴部,孙某某极力反抗并咬了被告人赵某某的脖子,后挣脱逃离房间。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暴力违背妇女的意愿,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某归案后,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应当从重判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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