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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获332万元国家赔偿,代理律师:临沂中院已口头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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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6 17:45

正文摘要:

2021年1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已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1月26日,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临沂市中院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充分听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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