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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天津,媒体:为边缘人群兜底彰显城市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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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17: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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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事业处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领取了193名流浪乞讨人员的落户通知书。天津民政官微 图
“新华每日电讯”微信公号11月4日消息,“这些落户天津的流浪乞讨人员,虽然人生经历不同、各有各的不幸,但大多像祝酉晴一样身心并不健全,有的人患有智力障碍、阿尔兹海默症、精神疾病,有的人则身体残疾,无法给出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方等有效信息。”
2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了《无家可归的“无名氏”变身享有社保的新市民,193名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天津》的故事。秋意正浓,这样的消息,让人在渐冷的寒风中感受到一座城市的暖意。
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城市贫困人口也是不能落下的一环。多方寻亲无果、长期滞留在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无疑是城市中最困难最脆弱的特殊群体。
对这些流浪乞讨人员来说,城市救助站,就像是临时避风港。各地救助站的工作人员,用心用情,把带着温度的关爱传递到每一位无家可归者的身上——不论是提供一日三餐,还是帮助寻亲治病,政策之善、人性之光,温暖着城市的每个角落。
但城市救助站所承担的,终究是“救急难”的临时救助职能。想为他们提供更持续、更全面的兜底保障,兜住他们的未来,还是要给他们一个身份,将他们纳入以户口为依托的社会保障体系。让这些因残因病、连姓名都说不出记不起的流浪乞讨人员,找到“家”的归属感。
或许不久后,在DNA比对、人脸识别比对等后续寻亲措施的帮助下,他们有幸与家人重聚、回到原籍,也许他们无法表达,但相信在内心深处,他们会在那座在人生“至暗时刻”向自己敞开怀抱的城市,留下一段温暖的记忆。
今年3月,民政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11部门出台《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要将“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作为六项重要任务之一。
如果说为流浪乞讨人员落户体现的是管理者的担当,那么取得户籍之后,如何通过社保体系、协同各个部门,为他们的基本权益提供更完善的保障,则考验着一座城市的智慧。
对身患疾病的,以基本医疗兜底;对于年迈体弱的,纳入养老体系;对于身体残疾但仍有部分劳动能力的,实行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落户是关爱这些困难群体的关键一步,但绝不是最后一步。身份证上那一长串数字所承载的,不仅仅是一个身份认同,更应该是看得见摸得着、切切实实的安全感。
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帮扶,也是实现全面小康“不落一人”的重要一环。
不久前,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也体现了党中央对困难群体帮扶兜底的决心。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筑就多层次社会保障的“广厦”,庇护每一个有需要的人。古人的千年夙愿,正在我们手中变为现实。为边缘人群“兜底”,彰显一座城市的底色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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