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896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便民药房成“宰民药房”,到底谁在牟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 11:2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广东新闻广播《民生热线》在接到听众投诉之后,对珠三角地区的两家公立医院东莞大朗医院和增城区人民医院进行了暗访。调查发现,大朗医院多名医生以手写处方的方式给患者开了去医院“便民药房”才能买到的处方药。并且,有多张处方开了两种以上的外购处方药,而大朗医院规定,单张处方外购药不得超过两种。对于自家医院医生违反规定的做法,东莞大朗医院药事部主任周某某却浑然不知。
病历上记录的药物只有一种
暗访的记者还发现,大朗医生开的处方存在与病历记录药品不一致的问题。例如,10月29日,杨小姐到大朗医院妇科看病,医生诊断为支原体感染,病历上记录的药物只有一种:盐酸美他环素胶囊,3盒。但实际上,杨小姐拿着医生手写的处方在便民药房里买了三种药,一共5盒,包括盐酸美他环素片2盒、妇科止带胶囊2盒、苦参洗液1盒。
东莞大朗医院当然不是唯一存在便民药店争议的医院,从媒体接到的投诉情况来看,增城区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云浮新兴县人民医院等也有患者投诉医生指定药房购药问题。而稍加搜索,就能发现,类似的问题不仅仅存在于广东,在全国各地都十分普遍。许多患者在网上询问,公立医院的便民药店到底是什么性质,为什么去便民药店买药需要医生开的处方,又为什么便民药店卖的药比外面贵出不少?毕竟,早在2015年,药品加成的制度就已经成为历史。
患者知情原则形同虚设
便民药店之所以有存在必要,大朗医院院长黄兴城道出了原因:“上级限制我的用药品种,但是病人治疗上需要这个药。而社会大众化的药房,一般不会卖专科类药品,所以病人可能要跑很远去买药。”为了方便民众,所以医院就开辟出一个区域,租给民营药店来做这个事。可以说,就初衷来说,便民药店的设立真的是为了便民。但就像黄兴城所承认的,院方曾经处罚过一名眼科医生,原因就在于始终存在医生乱开、多开指定去便民药店购买的高价处方药,患者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为了便民而设立药店,但在具体经营的过程中,便民药店却成了“宰民”。到目前为止,记者当然没有证据证明医生乃至院方和便民药店存在利益输送。但在客观上,二者成了利益同盟,患者没有理由不怀疑他们彼此存在着私下合作。事实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诸如增城区人民医院的人医大药房,其法人为广州市人医医药有限公司,全资股东为广州市人医停车场有限公司,而人医停车场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就是增城区人民医院。
兜兜转转,看似与医院没有直接关联的便民药房,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却是医院自己。如此情形,很难令人相信药房和医院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作为监管机构的广东省卫健委曾就此问题下发过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制定并落实外购药物相关管理制度,对外购处方的范围、开具外购处方医师的权限、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审批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医生开外购处方药时,必须书面告知患者,且不得指定购药的药品经销企业。
如今越来越多的药必须在医院外买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通知并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因为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就连增城区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副主任等人,都对外购药物必须书面告知患者的规定一无所知。
回到便民药店设立的初衷,是否要把板子全部打在基层医院和医生身上,这个问题恐怕还要慎重。很显然,基层医院的确违反了一些规定,但医保目录中的药品限制与医院等级直接挂钩,这里同样存在讨论的空间。医保需要控制成本,患者需要购药方便,二者都具有正当性。但便民药店客观上处于灰色地带,如何真正杜绝便民成宰民,可能还要更深层次的探讨和改革。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