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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警局被判赔“太阳花”超百万 蓝营痛批:史上最荒谬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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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5:5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年台湾发生“太阳花运动”,部分大学生与社会团体占领台“立法院”。10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台北市警局须赔偿14名参与者10万至20万元(新台币,下同)不等,总金额超过百万元,此判决引起蓝营批评。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10月31日在脸书称,台湾司法屈从于暴力者的法律勒索,“向街头暴力低头,结果打砸‘行政院’,‘立法院’还可以靠打官司赚钱”,也有国民党“立委”痛批这是“史上最荒谬的判决”。

2014年,太阳花运动中有人借助梯子冲入台“行政院”二楼

据台湾报道,曾参与“太阳花运动”的29人此前向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出赔偿,要求连带赔偿830万余元新台币(约192万元人民币)。10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台北市警局赔偿前“台联党立委”周倪安 等14人各10万(约2.3万元人民币)至20万元新台币(约4.6万元人民币)不等,总金额达111.157万元(约25.7万元人民币),仍可上诉。

台北市政府与台北市警局表示,将会与律师研拟提起上诉,“警政署”也表示,为保障全台员警执法权益,支持台北市警局提起上诉。

这个判决结果引起警界人士的不满。台湾退警总会会长、前警政署督察长耿继文发文称:“站在维持现场秩序第一线警察需赔偿受伤群众,而蔡英文等‘太阳花’群众却不必赔受伤的警察。

《中国时报》1日报道称,当年担任台北市长的郝龙斌10月31日在脸书发文痛批,“太阳花运动”非法冲撞、占领官署、破坏公物,警察尽责依法行政、正当执法,将他们驱离官署,维护社会运作必要的公众秩序,“何错之有?”“难不成法院真是民进党开的?”

郝龙斌还表示,如果今天是蔡办或“行政院”半夜被人侵入,你们是不是还会开灯、泡茶招待客人?“你们到底要站在维护法纪的警察这边,还是肆无忌惮的暴民那边?”他炮轰,如今判决出炉,司法屈从于暴力者的法律勒索,相当于是认证暴力行为的合法性,“向街头暴力低头,结果打砸‘行政院’,‘立法院’还可以靠打官司赚钱”,警察执行公权力却落得如此下场。

此外,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也召开记者会抗议判决结果,要台“警政署”、台北市警局上诉到底。国民党“立委”林奕华表示,一场史上最荒谬的运动,和史上最荒谬的判决,成了民进党“执政”两套标准的最佳诠释。入侵行政公署,本该就依法驱离,否则就是失职,结果在法官的心里,却是有罪,民进党上台后,政治永远凌驾一切,造成施政无能、法治败坏,为了选举讨好特定团体,毁了“司法”、“警政”,也毁了台湾。

对于法院的判决,有岛内网友表示“实在无言”;也有人反讽,“法官在鼓励大家占领‘行政院’、‘立法院’赚外快…..”。

而面对国民党的炮火,民进党当局试图将矛头指回蓝营。台湾称,台“内政部长”徐国勇10月31日声称,如果这一件事影响到警察士气,不都是马当局造成的吗。

针对徐国勇的言论,有网友批评称,“民进党的官都恶形恶状的”;还有人批评蔡当局,“只会狡辩诡辩”。

对于自民进党2016年上台以来,有关“太阳花运动”的司法案件判决,新加坡称,普遍对抗议群众有利。报道还举例称,当时参与运动而被控煽动、妨害公务等罪的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民进党副秘书长林飞帆等,都被判无罪。

早在2018年3月13日,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叶庆元曾在撰文痛批,台高等法院的审判显然已打破台湾法治的底线。叶庆元感叹,“太阳花运动”的涉案人员被判无罪,但对占领“行政院”行动依法执行任务排除陈抗民众的警员和官员,却仍要面对法律的追诉,未来警员和官员要如何面对愈来愈激烈的陈抗行动?他说,对于本质相同或近似的陈抗活动,法院和行政机关不应有不同的处理,否则即违反台“宪法”第7条的平等原则,也将使民众对台当局以及法律秩序失去信心,不愿再遵守法律,进而选择“自力救济”“以暴易暴”,那时的台湾将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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