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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捆绑行政职能,不合理更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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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0 08:2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大邓乡赤邓村因一则公告受到关注。公告称,10月1日起,该村不允许生日、搬家宴请,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不准送花圈纸扎等,一切从简,杜绝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否则,道德银行的星级积分给予降级,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对此,襄汾县文明办负责人回应称,“不能以行政职能威胁村民,这是不合法的。”

在展开探讨之前,先为襄汾县文明办点个赞,以行政职能要挟民众,显然不合法。毕竟,协助有需要、合资格的村民办理贫困生、转学和上户等手续,都是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本服务职能,以不提供服务作为要挟的筹码,等于以停止工作或选择性服务的方式来胁迫村民就范,当然是不合法的。同时,村民过不过满月,摆不摆家宴,怎么祭奠,花多少钱,严格来讲,都属于个人权利,强加干涉甚至变相胁迫,也有违法之嫌。

不可否认,很多地方特别是部分乡村地区存在一定的攀比风气,吃穿用度、红白二事等攀比尤盛。大肆铺张、大摆筵席、搞大型祭奠活动,当然不值得提倡,但是一切都要依法规范,直接规定满月、生日不给过,葬礼的风俗也不能有,这样的“一刀切”显然是过犹不及,超过了打击铺张浪费的范围,只是随了管理的方便。而且,为了让村民“讲文明,树新风”,却用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方式相要挟,本来就站在了文明的反面。

除了合理性与合法性存疑,类似做法也很难取得实际效果,运动式“一刀切”只会导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容易弄巧反拙。以往也有一些地区尝试过以限定酒席、婚车的数量和价格标准,甚至限定份子钱的上限,来治理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效果并不好。酒席数量不能多就分几场摆,婚车数量有限制就用车的价位和婚礼现场的布置来补足,份子钱有上限就换成送礼物,这样倒是不“违规”了,可是铺张浪费的本质和不良风气并没有改变,又有什么意义?

不让“红白炸弹”“炸伤”村民,主张生前尽孝而不是死后哀荣,都是很好的观念,但要推广一种观念,需要的是让受众经过独立思考后发自内心的信服,而不是折服于行政手段的惧怕。所以,要让村民“讲文明,树新风”,要靠倡议,也需要时间。即使要使用行政手段,也应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比如采取一些正面的激励手段,而用不给上户、不办手续来胁迫,用数量标准来限制,都是强制性的惩罚措施,不文明,也不合法。目前,公告内容已经停止执行,当地如果有心在树立良好风气、发扬勤俭节约新风尚上有所作为,需要转变思路,重新筹划,最重要的是要有法治观念。

用不上户口、不办手续的方法来禁止披麻戴孝和办酒席,不文明、不合法,很过分。其他地区也应该以此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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