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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南山老牛先生:
文中所提之事让我也深有感触,违章触规实非谁之所愿,因此通过这个平台我也想劝慰社会大众遵章守纪,尊重生命,我想这也是笔者所愿;与此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执法之时当知“法以惠民”!法律存在的根本是维护公义,其次便是造福于民,既然设有这个部门,这个窗口为什么不可以在允许的情况下多开通窗口呢,我们常说提高办事效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许多事在本人不方便的情况都是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的,交通处罚并非民事案件需本人当堂受理,允许委托代理应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