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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教育子女?看看“砸缸少年”司马光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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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9 10:23: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司马光十分注重家教,留下了《温公家范》、《居家杂仪》、《戒子孙文》、《训俭示康》等家庭教育名著。司马光所编纂的《家范》,是我国历史上家范的第一次结集付梓,它不仅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宋代以前我国家范的资料,而且也为今后此类文献的编纂创立了一种新的体例。

壹、孝道教育

司马光认为孝是修身养性的基础,而修身又是齐国的基础,从而指出孝道教育的重要性。他说:

“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孔子曰:‘孝,德之本也。’又曰:‘不爱其亲而爱它人者,谓之悖德;不恭其亲而恭它人者,谓之悖礼。’未有根绝而叶茂,源涸而流长者也。”——《司马光奏议》卷13《二先札子(治平元年五月十八日上)》

在这里,司马光明确指出,修身没有不先从孝道开始的,治国没有不先从公正开始的。

在谈到子女如何做才算尽孝的时候,司马光认为赡养父母只是孝道的低层内容,发自内心的尊敬父母才是孝的核心之所在。他认为子女应该顺从父母,在《居家杂仪》中指出: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然后改之。若不许,苟于事无大害者,亦当曲从。若以父母之命为非,而直行己志,虽所执皆是,犹为不顺之子,况未必是乎!”——费成康主编:《中国的家法族规》之《司马氏居家杂仪》,第255页

这段话的大概意思是:司马光认为子女在接受父母的命令时,应当记录下来,佩在衣带上,凡是父母命令去自己做的事,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去完成,等事情有了结果,就要立刻向父母禀报,不要让父母担心、牵挂。父母吩咐的事情,如果有的是不应该做的,做子女的就应该和颜悦声色地向父母讲明事情的是非利害,得到父母许可后再决定去不去做。如果父母不听从子女的意见,事情本身又无关大局,子女就应该屈从父母的意志去完成。如果子女自作主张,擅自行事,尽管做得对,也称不上孝顺,更何况所作之事也未必是对的,那就是更大的不孝。这些思想充分地体现了司马光要求子女顺从父母的孝道思想。

司马光还提出了有名的孝子四原则,清人张鉴在《浅近录》记载:

“司马温公曰:‘孝子之大纲有四:一曰立德,二曰承家,三曰保身,四曰养志。其间遇有不齐,才有各异,要在随分随力,尽所当尽,实有一段至诚之意行乎中。终其身至于瞑目,无毫发之遗憾,其于孝也庶几矣。’”——《浅近录》,远方出版社2007版,第14页

尽管如此,司马光又反对愚忠愚孝,认为子女尽孝要做到“孝而不失规劝”。他在《温公家范》中说:

“谏者,为救过也。亲之命可以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而从之,则陷亲于大恶。然而不谏,是路人。故当不义则不可不争也。”——《温公家范》卷5,第85页

司马光这种“孝而不失规劝”的孝道理论,超越了“子孙受长上诃责,当俯首默受,毋得分理”的愚孝思想。他支持子女对父母的错误言行或决定采取委婉而坚决的劝谏,打破了长期以来在家庭教育中子女处于被动服从地位的局面,使得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了一定程度的可以展开双向交流的空间,蕴含了家庭成员之间平等关系的进步意识。

司马光以孝道教育子女的同时,自己也能做到了以身示范。司马光继承父亲司马池的俭朴清白家风,自己高居宰相仍不改初衷,做到前文所说的“孝子四则”。司马光对待兄长司马旦更是尊重,像对待父亲一样尊重他,像对待婴儿一样照顾他,《宋史》记:

“在洛时,每往夏县展墓,必过其兄旦,旦年将八十,奉之如严父,保之如婴儿。自少至老,语未尝妄”——《宋史》卷336《司马光传》,第8615页

应该说,司马光不仅是一个家庭孝道的教育者,更是家庭孝道的践行者。

贰、重视礼和忍

司马光还强调通过家教来实现家庭的和睦。他认为一个家庭、家族的人如果能团结起来,就能达到内可和睦、外可御敌的效果。

那么如何才能保障家庭、家族成员的团结和睦呢?

司马光认为,首先要有“礼”的规范。他提出在治家中“礼”也要先行,所谓

“治家莫如礼。男女之别,礼之大节也,故治家者必以为先。”——《温公家范》卷1,第8页

他提出有智慧的家长都会制定必要的家庭、家族规范,让每个成员去学习,并受之约束,这就是所谓的“礼”。用这种尊卑有等、长幼有序的“礼”来规范每个家庭、家族成员的行为,就可能营造“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的和睦有序的家庭氛围。

不仅要守礼,司马光认为“忍”也是保持家庭和睦的法宝。司马光在《温公家范》中举了一个例子:唐高宗问张公艺保持家庭和睦相处方法的时候,张公艺在纸上连写了一百多个“忍”字,以此说明保持家庭团结和睦,就是要忍让的道理。

此外,司马光认为兄弟之间情同手足是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温公家范》云:

“夫兄弟至亲,一体而分,同气异息。”——《温公家范》卷7,第136页

这也就是说,司马光认为虽然兄弟之间的身体是分开,但他们都同为父母的骨肉,气血是相通的。兄弟之间如果做到了以诚相待,情同手足,那么彼此的妻妾、子女也就会安守本分,家庭和睦也自然天成。

叁、清白节俭

在司马光众多的家教作品中,以《训俭示康》最为著名。司马康是司马光之子,字公休,自幼品行端正,敏学过人,博通群书。司马康以明经及第,官至著作佐郎兼侍讲。

《训俭示康》是司马光写给司马康的一封家书,内容如正如篇名所示,就是用来教育司马康节俭的。司马光本人是一位于学无所不通,但是在物质方面却没有任何爱好的人,他生性不喜爱奢华,司马光在《训俭示康》中说:

“吾性不喜华靡,自为乳儿,长者加以金银华美之服,辄羞赧弃去之。”——《司马光集》卷69《训俭示康》,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13页

司马光生活极为节俭,平时只要衣服能御寒、饮食能充饥就可以了,恶衣菲食,他一辈子都是坚持这种生活习惯。司马光这么做,完全是出乎天性,不是为了沽名钓誉,这与当时的社会风气是迥然而异的。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侈靡之风:

“酒非内法,果肴非远方珍异,食非多品,器皿非满案,不敢会宾友。常数日营聚,然后敢发书。苟或不然,人争非之,以为鄙吝”——《司马光集》卷69《训俭示康》,第1414页

这句话的大意是:近来士大夫家的生活非常奢侈,他们喝的酒假如不是按宫内酿酒的方法酿造的,水果、菜肴假如不是远方的珍品特产,食物假如不是多个品种,餐具假如不是摆满桌子,就不敢约请宾客好友聚会。每次要宴请宾客,常常是经过了几个月的精心准备之后,才敢发出邀请。如果不是这样做,人们就会争相责怪他,认为他鄙陋和吝啬。

在这种奢靡社会风气中,司马光不但自己不为所动,而且还教诫儿子司马康要把世代清白、节俭的家风传下去。他引述孔子《论语·里仁》的话来说明可嗤可笑的是世俗众生,而不是他自己“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这也就是说,孔子说有人以学习和实行圣人的道理为志向,但又以自己吃穿得不好为耻辱,对这种人,是不值得跟他谈论道的。面对傲慢、少礼、与俭朴,乃至几分寒碜,孔子总是选择后者,“与其不逊也宁固。”在孔子看来,

“以约失之者鲜矣。”——《司马光集》卷69《训俭示康》,第1413页

司马光引用孔子的这些话,实际就是要说明要节俭,不要奢华成性,奢华往往导致败亡。

在这封信中,司马光引述了宋朝节俭清廉大臣的事迹来说明自己的观点。他首先举出了北宋咸平年间宰相李沆的事迹,他说:

“闻昔李文靖公为相,治居第于封丘门内,厅事前仅容旋马,或言其太隘。公笑曰:‘居第当传子孙,此为宰相厅事诚隘,为太祝、奉礼厅事已宽矣。’”——《司马光集》卷69《训俭示康》,第1414页

这里说的“李文靖公”就是李沆,他担任宰相的时候,在封丘门内修建的住房,厅堂前的空间太小,仅仅能够让一匹马转过身。有人说这个地方太狭窄了,李沆笑着说:“住房是要传给子孙的,这里现在作为宰相办事的厅堂确实狭窄了些,但如果作为太祝祭祀和奉礼司仪的厅堂已经很宽了。”在司马光告诉司马康,李沆尽管身为宰相,并没有追求奢华的房屋,能从长远来考虑家庭的将来。

第二个例子是鲁宗道,他因为节俭受到宋真宗的器重,司马光说:

“参政鲁公为谏官,真宗遣使急召之,得于酒家,既入,问其所来,以实对。上曰:“卿为清望官,奈何饮于酒肆?”对曰:“臣家贫,客至,无器皿肴果,故就酒家觞之。”上以无隐,益重之。”——《司马光集》卷69《训俭示康》,第1414页

这里说的“参政鲁公”就是鲁宗道,他担任谏官时,真宗派人紧急召见他,最后是在一家酒馆里找到他的。入朝后,真宗问他从哪里来的,他据实回答了。皇上说:“你担任清要显贵的谏官,为什么在酒馆里喝酒?”鲁宗道回答说:“臣家里实在太穷了,客人来了,家里没有餐具、菜肴、水果,所以只好到酒馆请客人喝酒。”皇上因为鲁宗道能说出实情,更加敬重他。司马光通过这个例子告诉司马康,鲁宗道是因为节俭而受到皇帝的表扬和敬重。

司马光举出的第三个例子是宰相张知白。他说:

“张文节为相,自奉养如为河阳掌书记时,所亲或规之曰:‘公今受俸不少,而自奉若此。公虽自信清约,外人颇有公孙布被之讥。公宜少从众。’公叹曰:‘吾今日之俸,虽举家锦衣玉食,何患不能?顾人之常情,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吾今日之俸岂能常有,身岂能常存?一旦异于今日,家人习奢已久,不能顿俭,必致失所,岂若吾居位去位、身存身亡,常如一日乎?’”——《司马光集》卷69《训俭示康》,第1414页

这里的“张文节”就是张知白,他担任宰相的时候,自己的生活待遇跟自己之前当河阳节度判官的时候是一样的,他身边的人就劝告他说:“您现在领取的俸禄已经不少了,可是生活还是这样俭省,我们知道您确实是清廉节俭,但是外人不了解,有不少人认为您是像汉武帝时的宰相公孙弘盖布被子一样,是在欺骗世人,以博取名声。因此,您也应该随大流一点,不要这么节俭。”

张知白听了之后,叹息说:“以我现在的俸禄,即使全家都穿上绫罗绸缎,每天吃大鱼大肉,也不是不可以,完全没有问题。然而,人之常情是平时过生活的时候,由节俭到奢侈是很容易的,但是由奢侈变得节俭就困难了。像我现在这么高的俸禄难道能够一直拥有吗?我难道能够一直活着吗?如果有一天我被罢了官,或者死了,那么家里的情况就会与现在完全不一样,到那时候,如果家里的人习惯过奢侈生活已经很长了,不能立刻节俭,那么他们就一定会沦落到无立足之地的境地。这怎么比得上无论我做官还是被罢官,活着还是死去,家里的生活都是一样的呢?”

司马光通过张知白的例子告诉司马康,不能因为自己身居高位就忘记节俭的家风。

司马光还举了一个北宋的反面例子,他说:

“近世寇莱公豪侈冠一时,然以功业大,人莫之非。子孙习其家风,今多穷困。”——《司马光集》卷69《训俭示康》,第1415页

这里的“寇莱公”就是北宋名臣寇准,司马光说他豪华奢侈堪称第一,但是因为他的功劳大,担任没有人批评他,他的子孙也因此沾染了这种家风,到现在大多已经穷困潦倒了,家庭也没有办法传下去了。

既然节俭能带来荣耀,奢靡导致败亡,那么家里应该怎样接待客人呢?司马光以他的父亲司马池为例来说明:司马池在担任郡牧判官的时候,只要有客人来,他都会毫无例外地设宴款待,但是款待的时候,饮酒一般只是三巡五盏,最多也不过七杯。酒是从集市上买来的普通的酒,瓜果也只是平常的梨子、大枣、栗子和柿子之类,菜只有干肉、肉酱和菜汤,用的是瓷器和漆器,没有豪华的器皿。

司马光总结出这样的一个结论:

“会数而礼勤,物薄而情厚。”——《司马光集》卷69《训俭示康》,1413-1414页

这就是说,对客人的情意,并不体现在待客之物是否丰盛之上,多次相聚依然礼节周到殷勤,饮食虽然不丰盛但情真意切,这才是君子交往的风范。

司马光通过列举事例所要说明的道理,归结到一点,都只是印证了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御孙所说的话: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司马光集》卷69《训俭示康》,第1415页

在这封家书中,司马光用大量的古今事例,对比了节俭和奢侈的利害,不厌其详,反复论述,语气自然,事例亲切动人,其中的名言警句,比如:“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俭则寡欲” “侈则多欲” “以俭立名,以侈自败”之类,收到了画龙点睛的效果,这封书信是我国众多的家教之作中难得的精品。

史称司马康为人廉洁,口不言财。司马光死后,为了给他立神道碑,朝廷派人给司马康送去2000两银子,司马康认为父亲的丧葬费用已经是朝廷给的,立神道碑就再不能让朝廷出钱了,因此他坚决不收。

这种廉洁的风范,显然和他父亲司马光的教诫直接相关,也与司马光家族家风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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