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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打老师获刑一年半 能维护师道尊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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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15: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法院10日做出判决,去年7月初拦路殴打老师的常仁尧寻衅滋事罪成立,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这个判决与6月12日一审、公诉机关建议量刑的1年半到3年相一致,但很多网友不太认同暴力犯罪这个定性,也认为量刑过重,反映出此事背后的民意很有冲突,判决究竟是谁的胜利很难说。
这起案件中的常仁尧是打人者,张姓老师是被殴打者。打人行为毋庸置疑是有错的,应该受到谴责和惩罚。关键问题在于惩罚的力度该怎么掌握,而这就不得不考虑暴力事件的前因。20年前常仁尧在上学时受到张老师体罚,常仁尧同学证实,“张老师把常仁尧从教室前面踹到教室后面,又从后面踹到前面,力度非常重,几乎把常仁尧踹翻在地。”
(常仁尧坐上一审被告席 图据栾川县人民法院)
常仁尧自己的证词表明,他受到张老师的打骂具有侮辱性。“他曾当着全班的面让我双手趴在黑板上,将一块木板从后背插在我的衣服里。”
张老师对常仁尧的所作所为究竟如何定性,究竟是老师对学生的一般体罚,还是一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无论是在20年前,还是现在法庭,都存在着相左的看法。而这个定性,对于常仁尧罪与非罪的判决相当重要,因为涉及被害者张老师的过错及严重程度。
张老师在公开场合下都否定打过常仁尧,但无论是20年前的目击者还是20年后的目击者都佐证他是在撒谎。即使检察机关,也明确无误地载明,张老师曾在学校时期对常仁尧动过手。但关键在于,20年前张老师以教师身份可以模糊其暴力性质,但常仁尧20年后打回去,却被定格在“暴力犯罪”上,这是了解此案判决的枢纽,也是人们心意难平的地方。
细究常仁尧打老师一案,辩护律师提出在治安处罚的范畴下解决,不涉及犯罪。从一审结果看,这个辩护被法庭否决了。但常仁尧这一方之所以无法左右案件的走向,重要原因在于打老师事件的影响,超出了栾川、具备全国关注度和全网影响力。这种情况下,栾川县将案件提到很高层面,将其立意为替全县、乃至于全国维护师道尊严的事件,如此一来,“重判”才能符合某种政治正确。
(一审庭审现场 图据栾川县人民法院)
回到舆论风暴的最初,常仁尧打老师视频只在同学间传播,而后在县里流传,并且因打人的特性无法避免地向全国扩散。张老师所在的栾川实验中学,在视频影响发酵后发布公告,指斥常仁尧是“流氓行径”,要求教育部门领导予以严惩,对照今日判决,从那个时候开始,常仁尧的“罪”就已经定了下来。
当然,根据全国舆论影响,将常仁尧的寻衅滋事罪坐实,在法律条文上是可以做到无缝衔接的。但正如一直以来舆论强调的,张老师对常仁尧的体罚不该因为师生关系,淡化其暴力的本质;而常仁尧被踹击、羞辱而导致的心理创伤,也不该随着20年就认为无足轻重。
常仁尧报复张老师时,目击者证实张老师面对学生20年后的反击,变得怯懦求放过,也看到常仁尧即使掌搧张老师,手也“一直颤抖”的事实,非常形象地证明常仁尧并无报复的快感,即使打老师时也交织着多年遗留的恐惧,只是以体力优势发泄憋屈多年的愤恨。这种表现,似乎不像“地痞流氓”的行径。
(网传视频截图:当事人常仁尧拦路殴打老师)
可以想见,在舆论反转的情况下,很多网友认为常仁尧与张老师之间的恩怨不构成犯罪,完全可以在治安处罚下加以惩戒。现在,即使常仁尧被定罪,但他将因此得到更多的同情之理解,而栾川县教育部门捍卫“师道尊严”的诉求,却遭到了更多的质疑。这是最令人遗憾的地方。栾川县广大教师、教育官员都无法从常仁尧的定罪上获得被广泛认同的师道尊严。
常仁尧家在一审庭审时表示,将拒绝有罪判决,在得到今天这个结果后,常仁尧案难免要进入二审程序。在接下来的司法过程中,张老师的体罚性质、其对常仁尧暴虐所造成的个人阴影、以及他要为20年后的暴力事件负有何等责任,集中到一点,就是是常仁尧的罪与非罪,都该得到上级法院更理性、更清醒的仔细斟酌。
过去,抨击民众搞舆论审判,对法官施加不必要的影响,左右判决走向,曾经是上下共同警惕的倾向。但具体到常仁尧案,走出“片面地根据社会影响大小来判案”,法官能否走出舆论审判的诱惑,恐怕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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