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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不当行为该罚,但不该往信用体系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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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6 10: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5日,某地交通委员会公布《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除了外放音乐视频外,同时被规定要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行为还有,采取违规进出闸机、伪造变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除婴儿、病人外,在列车车厢内进食。毫无疑问,这些都是极为惹人烦躁的不文明行为,《意见》中提到的告诫、劝阻和拒绝乘车,严重者向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报告等的惩罚都是应该的,但令人迷惑的是,这一切和个人信用有什么关系?

    在普遍意义上,个人信用记录指的就是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就是会影响你贷款甚至能不能坐飞机、住五星级酒店的那个系统。之所以需要建立信用体系,是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每个人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需要一个方便、可信的工具来证明这个人在从事经济活动方面是否可靠。所以,个人信用记录报告又被称为“经济身份证”,是用来记录一个人的经济活动的诚信和可靠程度的,和不文明行为可是八竿子打不着。一直以来,记录在个人信用记录上的,都是和经济活动有关的行为,例如信用卡和房贷有无按时还款,有无欠债,是否“老赖”。作为公民的经济身份证,个人信用记录能添加什么项目、依据什么标准来判断,按照国际惯例,是需要经过严谨的研究和立法的。

    当然,《意见》提及将不文明乘车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这个“信用系统”与普遍意义上的征信系统可能完全是两回事,实质上可能是新增的地铁或交通领域内部的一个体系。然而,即便如此,也应该作出明确说明,不该和征信系统用完全相同的名字,甚至都不该带上“信用”两个字。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公司做的信用体系适用范围不断增加,带起了一股信用风潮,信用体系被滥用的情况非常严重。

    上个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要推进人社信用体系的建设,并且表示频繁辞职就会影响个人信用,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和质疑。因为,人社体系建立信用体系本来就令人迷惑,全世界都没有先例,将跳槽频率这种中性的行为列入不良信用,更是对信用的滥用和错用。而在此之前,已经有很多地方政府跟过这趟风了,全国范围内有大概20个城市都推出了类似的市民信用评价产品,而且它们之间是互不相通的。这样一来,不仅会影响信用体系本身的严肃性,也是毫无意义的浪费资源,不能限制对个人合法权益的负面影响,更不用谈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在地铁上的不文明行为当然该罚,但不要装到信用体系里面去罚。滥用信用概念的行为已经很多了,希望这股盲目的风潮能尽快扭转,不要再透支信用体系的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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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几句吧!人生苦短何必为这小事儿记仇呢?开朗就好、想开一些、看开一些。其乐乐不如众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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