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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拆快递包裹现象不该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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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4 09:38: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史洪举

4月22日,一网友发微博称,一家快递企业工作人员私自拆开客户包裹,把东西散落在床上发朋友圈佯装是他女朋友的物品,还加客户微信发信息骚扰。对此,涉事快递企业通过微博致歉,并表示绝不姑息、纵容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准则的不当行为,企业方面已启动调查。(4月23日澎湃新闻)

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或者选择快递方式邮寄物品,自然希望快递企业能够安全快捷将物品投递成功。快递员作为专职投递人员,其负有安全有效投递快递的法律义务、道德义务和职业伦理。因而,对于私自开拆消费者快递包裹并发微信骚扰消费者的快递员,绝不可放纵。有必要在深入翔实调查的基础上严肃问责并堵塞漏洞,避免消费者被窥视隐私。

安全投递是快递企业的立身之本,私自开拆包裹无疑是最该谴责的行为。对此,邮政法和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

之所以着重强调私自开拆邮件、快件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在于,消费者邮寄物品,等于将相关物品的安全以及物品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交由快递企业和快递员负责。假使快递员可以随意开拆包裹、窥视隐私,将导致其公信和形象一落千丈。进而言之,如果消费者因此对其失去基本信任,总是担忧包裹被私自拆毁,隐私被随意窥视,快递企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由此可见,快递员私自开拆快递包裹行为,是对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底线的侵犯和突破。在网购和快递已成很多人生活方式的背景下,该有多少人担心其邮寄物品和个人隐私被陌生人窥视、围观、“品评”?

不私自开拆、损毁快件作为快递企业和快递员最基本的从业底线和职业伦理,理当被严格遵守。无论是涉事快递企业还是监管部门均应介入调查,既要追究涉事快递人员的责任,又要深挖是否存在类似管理“黑洞”。当然,有必要采取更加科学的防范措施,如不妨对收揽点实施录像监控,在快递封口封贴具有相应编码或标识的一次性封贴,并通过系统以短信形式告知收件人予以验视,以此倒逼快递企业不再漠视消费者权益,“亵渎”消费者隐私,让消费者不再有隐私被窥视的不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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