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110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景区豪华墓反衬公益性墓地短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4-8 09:0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丨吴睿鸫

中国之声(6日)持续报道的青岛崂山风景区内存在违规建造坟墓和非法买卖墓地事件引发舆论关注。针对中国之声的报道,山东省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抓好整治!此外,青岛市崂山区政府(6日)也独家回应中国之声称:将第一时间落实相关问题,并积极整改,下一步将以最大的力度去解决这些问题。(4月6日央广网)

青岛崂山5A级风景名胜区,600多处、6万多座坟墓散乱分布于山区、林地,已横跨二十载,这意味着,当地非法交易墓地现象长期存在。

《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地建造坟墓。此外,未经审批砍伐林木,毁林挖山,也违反了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

人们有理由相信,在舆论与公众的双重监督下,再加上山东省委“十二字”严厉批示精神,这种乱象一定会得到遏制,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政府职能官员与个人,也会受到法律的惩治。

当然,倘若站在青岛崂山5A级风景名胜区墓地非法交易背后来审视,不难看到我国存在公益性墓地制度性短板,由于近年来墓地建设过分追求市场化,中国社会走向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再加上庞大的老龄化人口基数,以及巨大的消费市场及厚葬的传统习俗,让坟地产一跃超过房地产成为最赚钱的行业,甚至出现了墓地价格远超房价等现象,令普通老百姓“望墓兴叹”。

实际上,早在2012年10月29日,民政部就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拟根据骨灰安置规划总量,将城市公益性公墓分为四类,并首度明确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经过近5年的反复修葺,这项制度于2017年2月份面世于众。

可是,从这项公共政策来看,存在不少缺陷:其一,既没有强制性,也没有严厉的问责机制。其二,也没有涵盖广大农村。可以预见的是,不仅会让城市公益性墓地建设进展缓慢,也会让农村殡葬乱象丛生。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1000万人死亡,让死者入土为安,这理应是政府的职责所在。2018年9月,民政部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这意味着,殡葬业回归公益属性,已成为必然趋势。

因此,国家层面应制订出包括城市与农村的宏观公共政策,利用财政资金,大力推出公益性墓地建设,从用地、资金方面,大力倾斜,比如,专门设立了公益安葬区,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可免费在公益安葬区安葬等等,让公益性墓地这个制度性“大民生”,尽早落地生根。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