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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监狱还能“吃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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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 08:2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纪工委在扶贫领域专项督查中发现,本辖区低保户陈某在服刑期间仍享受低保待遇。经调查,原来“是陈某的姐姐代办的”,当时负责社区办理低保的社工刘某不知道陈某在“吃牢饭”,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陈某在服刑期间违规享受低保待遇共4704元(已全额追回),刘某因玩忽职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众所周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救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低保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构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各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为把低保政策落到实处,把有限的“三农”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力争做到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毋庸讳言,在执行低保政策的实际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环节,甚至出现一些不符合政策的“人情保”“关系保”等等。而在此件新闻事件中,负责社区办理低保的社工刘某在多次对办理低保享受期满重新申请人陈某电话联系无果的情况下,被陈某的姐姐一句“我弟弟在外地无法回来”搪塞过关,明显是拿一项严肃的政策审查、执行过程当儿戏。社区工作人员肩负对上负责对下尽职的双重责任,理应该去一线核实情况,严格把关但刘某却坐在办公室多、上门入户少,导致对低保对象动态信息不了解,而工作上的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陈某这种服刑期间仍享受低保救助的情况。刘某因此被追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完全咎由自取。

蹲监狱还能“吃低保”?玩忽职守太糟糕。糟糕就糟糕在如此“马大哈”的公职人员,看似不贪不占,却成了白拿工薪的“软腐败”者;看似与世无争,实则是置党和人民的事业于不顾,只图自己安度春秋糊涂混日子过,着实是机关效能革命的主敌。这种玩忽职守的行为,是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对这样的玩忽职守者,党组织和人民群众是不容的。

根治干部作风“庸、懒、散、慢”顽疾,要把整治锋芒直指那些“漂浮干部”,把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当作严查重治的问题,让作风不实者付出代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是新时代的奋进者,只有克服工作中的惰性,“撸起袖子加油干”,才能让自己融入新征程中的美丽风景,必须树立务实肯干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激发出更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扎扎实实地为民服务,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文/游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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