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微言网

搜索
查看: 7512|回复: 0

公司年会发彩票一员工中608万被要求平分 律师称不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3-9 14: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在年会上发给员工彩票中了巨奖,

    但是公司要平分,合理吗?”

    最近,宁波的一则帖子

    引起许多人关注。

E606468EC64226C13C253905DD5E029B114D5F94_size14_w370_h272.jpeg

    据网友描述,3月2日,在宁波某公司的年会上,公司给员工发彩票,结果一位员工的彩票竟然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608万元。但是,公司得知该员工中奖后要求把这张彩票拿回去,并将奖金平分给所有参加年会的人。

    对于公司的要求,该员工并不答应,为此,双方还闹进了派出所。

8055C4CEC53933EF96C57C352F9D6ECFFFC519E0_size92_w839_h1818.jpeg

△朋友圈截图(号码显示是011014151831+13)

97BBD86FD839791697CB4C0D2EEA40BAC7F8E860_size94_w1080_h620.jpeg

△浙江福彩网显示的中奖号码(也是011014151831+13)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该公司确实买了500多张彩票,本想年会时热闹热闹,烘托一下气氛。

    戏剧的是,彩票发放到员工手上的时候,中奖号码其实已经公布了。

    发彩票前,公司老总还交待财务人员核对彩票是否中奖,确认没中奖后再下发,可能财务没有核对清楚就发放了。

    该公司一位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年会上确实发放过彩票,也确实有一名员工中了大奖。但是,该负责人否认了公司要收回奖金这一说法。

    另据记者了解,最初在网上发帖求助的网友,是中奖当事人的朋友兼同事,目前该人的手机号码已经是空号。

    记者从鄞州区公安部门了解到,属地派出所确实处理过这起纠纷。

    “据当事人说,这张彩票的开奖日期为2月28日,而公司发放的日期为3月2日。也就是公司在发放彩票的时候已经开奖了。”鄞州区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因为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我们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呢?

    对此,宁波市司法局法援专职律师唐才宗表示:“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赠送给员工个人,公司和员工成立赠与合同,应当解释为公司将彩票对应的权利赠与了员工,因此自员工领取彩票时起,权利已经转移。虽然赠送彩票时彩票的中奖号码已经确定,只是公司并不知情,而合同法并未规定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此,如果公司高管要求取回彩票,或与所有参加年会者平分,这种要求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